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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7日,记者从陕西省水利厅获悉,近日陕西省水利厅印发《关于加强农村供水舆情诉求处置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进一步畅通供水问题反映渠道,快速处置供水诉求舆情,及时回应社会各方关切,努力实现“问题发现在基层、诉求解决在基层、群众满意在基层”。
《通知》明确,农村供水舆情诉求处置全面推行属地管理负责制。市级水利部门要加强对农村供水舆情诉求工作的组织领导,督促县级水利部门密切关注广大群众的用水状况,认真做好供水问题整改和管护水平提升工作。
县级水利部门要对辖区供水舆情诉求负总责,具体做好问题调查、协调处理、整改落实、答复回访等工作。同时,加强对管水员的业务培训和日常管理,建立健全与投诉率、满意度相挂钩的绩效考核机制,对潜在隐患或诉求问题做到提前预判、及时发现、快速受理,并在第一时间进行妥善处置。
解决好广大人民群众急难愁盼的饮水安全问题,粗放式管理已远远不能满足品质生活的更高用水需求。《通知》强调,各级水利部门要牢固树立以人为本思想,认真落实《关于建立完善农村供水四级回访监督机制的指导意见》,不断夯实农村供水“三个责任”“三项制度”,及时更新公布管理责任人姓名和联系方式,通过发放用水“明白卡”、树立社会监督公示牌、开通供水服务热线电话,并广泛借助电视、报纸、新媒体等,公开供水水量水质、抢护维修、临时停水、联系电话等服务信息,努力营造全域共建共管共享农村供水的浓厚氛围。
农村供水舆情处置坚持“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各方协同、信息共享”的原则。陕西省水利厅依托全省城乡供水四级回访监督平台,将各个渠道收集到的农村供水问题推送至各地,并督促相关市县落实力量,限时整改,及时进行回访核查。市县水利部门要随时关注全省监督平台推送的问题,按照属地随时受理处置,按期整改落实到位,并做好地方政府热线和其他渠道相关饮水问题诉求处置。《通知》要求,对于水利部农村供水12314监督举报案件、国务院有关部门和省委、省政府的转办件、中省主流媒体报道的突出供水问题,必须进行现场复核、实地回访,做到立行立改,保持动态清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