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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员彭杰彧冀鑫)近日,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对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工作先进集体和个人予以表扬的通报》,商洛中院行政庭庭长、四级高级法官李军宏被评为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工作先进个人。
从事行政审判工作12年来,李军宏充分发挥行政审判职能作用,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支持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积极促进行政争议实质化解,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近5年共办理行政案件400余件,所办案件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良好。参加工作31年来,李军宏同志爱岗敬业,积极进取,业务能力强,综合素质高,恪尽职守,勤勉敬业,无私奉献,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法律至上,牢固树立法治理念,依法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大局稳定,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李军宏曾荣获个人三等功三次,两次被评为陕西省法院办案标兵,荣获全省法院行政审判工作先进个人,多篇裁判文书被评为全省法院优秀裁判文书,撰写的多篇调研论文荣获全省学术论文二等奖、全省政法系统优秀调研成果三等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