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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记者从陕西省人社厅了解到,2022年12月至2023年2月,在陕西省多部门将联合开展“春暖农民工”服务行动。行动包括:做好关怀慰问、做好出行服务、做好就业和培训服务、做好健康服务、做好文化服务、做好权益维护、做好关爱帮扶七项内容。
陕西省将组织人员深入基层、深入一线,因地制宜开展走访慰问农民工活动,宣传宣讲党中央、国务院和陕西省委、省政府对广大农民工群体的关心关怀关爱。通过“倡议书”、“一封信”等方式开展线上慰问、线上拜年。并及时发布疫情防控、交通、天气等信息,引导返乡返岗农民工安全出行、错峰出行。乡村振兴部门会同人社部门按规定做好交通补助发放工作,结合实际情况,简化兑付程序,为符合条件的脱贫人口落实每年不超过500元/人的一次性交通补助,所需资金从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中列支。
强化农民工动态监测分析,有针对性地加强农民工就业服务。人社部门结合春风行动专项活动,组织开展“就业访民情”活动,以节前提前返乡、节后延迟返岗的农民工为重点,有针对性提供就业创业项目推介、劳务协作、线上线下招聘等就业创业服务。
卫生健康部门将广泛开展疫情防控知识宣传,有针对性地提高农民工健康防护意识,为农民工疫苗接种提供便利,对农民工集中的企业、社区可协调有关机构上门服务。
文游部门负责组织“村晚”等示范展示活动,宣传农民工拼搏奋斗、健康向上的精神风貌。落实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站)、美术馆等公共文化设施面向全社会免费开放政策,有针对性地开发、开放一批农民工喜闻乐见的公共文化服务资源,举办面向农民工的群众文化活动。
人社部门指导企业依法合规用工,畅通农民工维权渠道,加大违法惩戒力度,落实拖欠农民工工资争议“快立、快调、快审、快结”长效机制。2023年春节前持续开展集中整治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专项行动,定期公布拖欠农民工工资重大违法行为,积极推行“劳动维权+就业帮扶”工作模式。
人社部门及时为符合条件的失业农民工发放失业保险待遇。民政部门及时将符合条件的生活困难农民工纳入社会救助范围,强化乡镇(街道)临时救助备用金制度,全面推行急难发生地直接实施临时救助,加强遭遇急难农民工的救助帮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