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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康:推行“林长制”实现“林长治”

2022-11-14 06:10  西北信息报

11月11日,安康市召开全面推行林长制工作成效新闻发布会。安康市林业局党组书记、局长陈元安,党组成员、副局长陈安平参加,市委宣传部副部长袁庆主持。

安康地处秦巴腹地,是秦巴生物多样性生态功能区,也是南水北调中线工程重要水源涵养区,为进一步保护林草资源,构建林草发展新格局和资源管护新机制,安康以“林长制”力促“林长治”,为安康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生态支撑。

在“林”上精准发力。2019年以来,全市按照“宜封则封、宜飞则飞、宜造则造”的原则,先后实施了秦岭生态保护和修复、大巴山区生物多样性保护与生态修复等林业重点工程,狠抓天然林保护、退耕还林、重点防护林、森林抚育、造林补贴等林业工程建设,突出加大生态敏感区域保护力度,科学推进全市国土空间绿化。近三年,全市累计完成营造林351.84万亩,完成全民义务植树2294.93万株。目前,安康市荣获全国森林城市称号,9个县(市)被评为省级森林城市。在“既要管好绿,还要用好绿”的基础上,充分利用全市林地资源和林下空间,发展山林经济;推进储备林(双储林场)项目建设,支持鼓励市、县国有平台在林下经济、森林康养、森林碳汇等方面,积极探索具有安康特色的建设模式。截止目前,全市特色经济林934.41万亩,新发展林下种植144.37万亩,林下养殖1534.98万头(只、羽、箱),实现林业综合产值170亿元。

在“长”上履职尽责。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亲自挂帅任市双总林长,分管市领导任市副总林长,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相关市领导分区域担任市级林长,各县(市、区)参照市级设置,分别设立了双总林长、副总林长和林长;镇、村和国有林场等经营管理单位分别设立林长、副林长。截止目前,全市已设立林长6907名,其中市级林长15名、县级林长146名、镇级林长1041名、村级林长5705名,做到了责任明确、区域明确,形成了“组织在市、责任在县、运行在镇、管理在村”的林长制组织体系。

在“制”上推深做实。为推进林长制工作走深走实,安康结合工作实际,建立了林长制会议制度、信息公开制度、考核评价制度、工作督办制度、工作巡查制度等五大制度,将林长制工作目标、运行等制度化,并加强制度执行力,强化制度约束力,让林长制不断推深做实、取得实效。同时,积极探索推进“林长+”工作机制,与安康市公安局、安康铁路运输检察院、安康铁路运输法院建立起了“林长+警长+检察长+法院院长”工作协作机制,有效发挥“四长”在各自领域助力林长制、服务生态文明建设的作用,基本构建了责任明确、协调有序、监管严格、运行高效的林草资源保护发展机制,为实现林草资源永续利用提供制度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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