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 资讯频道 > 正文阅读
为坚决贯彻“房住不炒”定位,深入落实“放管服”改革要求和市政府稳增长若干措施,市住房公积金经办中心下发通知调整部分业务办理事项:11月1日起,降低二套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减少离退休提取资料,减少偿还商贷提取资料。
降低二套房首付比例
购买二套房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面积在144(含)以下的,首付比例由不低于40%降至不低于30%;面积在144以上的,首付比例由不低于50%降至不低于40%。
减少离退休提取资料
离退休职工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个人缴存账户处于封存状态,办理销户提取不再需要提供退休文件,只需持本人身份证明、银行卡即可在网上全程办理或管理部服务窗口办理。
减少第二次偿还商业银行贷款提取资料
提取住房公积金偿还商业银行住房贷款,第二次起提取不再需要提供商业银行借款合同、购房合同、结婚证等资料,只需要持本人身份证明、银行卡、商业银行贷款余额证明和近三个月还款流水证明即可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