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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员 谢静)为加强机动车排放污染治理,实现超标车辆的闭环管理,近期,市交通运输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市场监管局联合印发《关于全面实施汽车排放检验与维护(I/M)制度有关工作的通知》,自2022年10月1日起,将全面试点实施汽车排放检验与维护制度。
机动车排放检验与维护制度(I/M制度)是指在机动车定期年检时,经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I站)检测认定尾气排放超标检测不合格的车辆,将由I站予以信息锁定;不合格车辆应到具备资质的汽车排放性能维护(维修)企业(M站)进行维修治理,由M站将治理信息上传I站解锁,经维修治理的车辆再到同一家I站予以复检,经检验合格后方可信息解锁出具检验报告。
目前,我市已具备汽车尾气排放检测能力的综合性能检测机构11家,排放治理维修企业8家。从2022年10月1日起,在汉台区、宁强县率先试点实施机动车检验与维护闭环管理,其他县区可以选择“陕西省机动车维修行业综合服务平台”中的一、二类汽车维修企业进行排放维修治理,待M站建设完善后,将在3个月后全面实施汽车检验与维护闭环管理。
此项工作的实施,标志着我市机动车“检验-维修-复检”闭环管理的超标车辆维修治理体系正式形成,同时与全市机动车遥感监测系统、路查路检、机动车检验机构日常监管等工作有机结合,形成机动车污染治理监管体系全链条闭环管理体系。
I/M闭环管理有效提升了全市机动车污染综合治理水平,进一步加强了对机动车排放污染的治理,确保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助力打赢蓝天保卫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