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 资讯频道 > 正文阅读

汉阴县紧急寻人!寻找和以下密切接触者有接触的人员

2022-10-07 08:05  安康日报

根据流调情况,现将汉中一例初筛阳性病例涉及密切接触者在汉阴县公共场所活动轨迹公布如下:

密切接触者12,贺某某,男,22岁,10月4日被集中隔离,已于10月3日、4日核酸检测,结果均为阴性。

密切接触者13,刁某某,男,22岁,10月4日被集中隔离,已于10月3日、4日核酸检测,结果均为阴性。

密切接触者14,卜某某,男,18岁,10月4日被集中隔离,已于10月3日、4日核酸检测,结果均为阴性。

密切接触者15,陈某某,女,21岁,10月4日被集中隔离,已于10月3日、4日核酸检测,结果均为阴性

密切接触者16,乔某某,男,20岁,10月4日被集中隔离,已于10月3日、4日核酸检测,结果均为阴性。

密切接触者17,屈某某,女,22岁,10月4日被集中隔离,已于10月3日、4日核酸检测,结果均为阴性。

密切接触者18,唐某某,女,53岁,10月4日被集中隔离,已于10月5日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

密切接触者19,李某某,男,32岁,10月4日被集中隔离,已于10月3日、4日核酸检测,结果均为阴性。

密切接触者20,杨某某,女,35岁,10月4日被集中隔离,已于10月3日、4日核酸检测,结果均为阴性。

密切接触者21,杨某某,男,16岁,10月4日被集中隔离,已于10月3日、4日核酸检测,结果均为阴性。

请与以上人员活动轨迹有重合的人员,现在汉阴辖区居住的立即向所在村(社区)、单位报告;已到县外的人员立即向当地所在镇村(社区)、单位报告。做好居家不外出、戴口罩、健康监测,并主动配合落实相关健康管理措施。对故意隐瞒和拒不配合而造成疫情传播的,将依法追责。县疾控中心联系电话:0915-5273433。

请广大居民不信谣、不传谣,坚持规范佩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不聚集,保持安全社交距离。咳嗽、打喷嚏时注意遮挡,使用公筷公勺,积极主动接种新冠病毒疫苗,保护好自己和家人。

汉阴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022年10月6日


根据流调情况,现将汉中市西乡县两例初筛阳性病例涉及密切接触者在汉阴县的公共场所活动轨迹公布如下:

密切接触者22,阮某某,女,54岁,10月6日被集中隔离,已于10月5日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

密切接触者23,李某某,男,54岁,10月6日被集中隔离,已于10月5日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

密切接触者24,李某某,女,76岁,10月6日被集中隔离,已于10月5日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

请与以上人员活动轨迹有重合的人员,现在汉阴辖区居住的立即向所在村(社区)、单位报告;已到县外的人员立即向当地所在镇村(社区)、单位报告。做好居家不外出、戴口罩、健康监测,并主动配合落实相关健康管理措施。对故意隐瞒和拒不配合而造成疫情传播的,将依法追责。县疾控中心联系电话:0915-5273433。

请广大居民不信谣、不传谣,坚持规范佩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不聚集,保持安全社交距离。咳嗽、打喷嚏时注意遮挡,使用公筷公勺,积极主动接种新冠病毒疫苗,保护好自己和家人。

汉阴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022年10月6日

上一篇:市防汛办发布10月5日6时至6日7时汛情通报 下一篇:没有了

相关文章

栏目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