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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 张玉文 见习记者 司霜 通讯员 段晓鸿)记者从市教育局获悉,陕西省高校毕业生到我市略阳、镇巴、宁强、留坝、佛坪县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就业可申请学费补偿,本专科生最高限额为8000元/学年,研究生为12000元/学年。
据了解,陕西省2022年度学费补偿申请条件为:必须到我省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就业且连续服务满3年(从实际入岗之日算起);经国家和我省正式批准设立的陕西省普通高等学校2018、2019年应届毕业的全日制本专科生(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学生)、研究生,毕业次年就业视为非应届就业;定向、委培以及在校学习期间已享受免除学费或学费补偿政策的毕业生除外。符合补偿条件的普通高校毕业生,自毕业当年算起,毕业后的第三年正常申报,毕业后的第四年可以补报,逾期不再受理。
申请程序为:符合条件的毕业生向应届毕业时所在高校递交《陕西省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单位就业学费补偿申请表》和毕业生本人、就业单位与学校三方签署的到陕西省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服务确认就业关系成立的文书(就业协议、劳动合同、聘用录用文件等),毕业生所在高校对申请学生的相关信息进行审核,对符合补偿条件的由学校填写审核意见并加盖公章后将申请材料返还毕业生。高校毕业生按原招录招聘渠道,依次向就业单位、县级人社部门或就业单位上级主管部门、招录招聘实施单位递交经高校审核通过的《申请表》,就业单位、县级人社部门或就业单位上级主管部门、招录招聘实施单位对毕业生基层单位服务情况进行审核认定。最后,毕业生本人于9月底前,将相关材料递交至就业所在地的县级学生资助管理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