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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25日,中央宣传部、公安部联合发布38名全国“最美基层民警”先进事迹。洛南县公安局刑侦大队副大队长樊有宏作为陕西省唯一民警当选全国“最美基层民警”。
樊有宏,男,汉族,陕西省洛南县人,中共党员,1989年8月参加公安工作,现任洛南县公安局刑侦大队副大队长。
入警33年来,樊有宏同志始终坚守在刑事侦查破案第一线,他参与勘查刑事案件现场4000余起无一差错;利用刑事技术直接破获刑事案件600余起;依据刑事技术为破获刑事案件提供证据1500余次,被誉为刑侦战线上的“柱石”、陕西警界的“老黄牛”。
樊有宏同志利用刑事技术这一利器证明、揭露了一大批刑事犯罪事实。他创造性地改进了电脑图像处理方法,潜心钻研心理测试技术,先后利用测谎技术成功破获了洛南“4·29”投毒杀人案、丹凤“9·20”投毒杀人案、镇安“9·28”爆炸杀人案等20余起重、特大刑事案件,有力地保护了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了一方百姓的安居乐业。
2016年7月,樊有宏被陕西省公安厅评为“汪勇式”民警。同年12月,樊有宏被商洛市授予第五届敬业奉献道德模范。2017年5月,樊有宏被公安部评为“全国优秀人民警察”。2022年5月,樊有宏被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安部授予全国特级优秀人民警察称号。先后荣立个人二等功1次、三等功2次。
通讯员李重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