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守底线 抓发展 促振兴——安康市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工作相关政策解读

2022-07-13 11:50  安康日报

编者按: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是乡村振兴的前提。为严格落实四个不摘要求,切实提升干部政策把握执行能力,持续提升群众政策知晓率,全面提升防返贫监测和帮扶工作质量,坚决巩固好脱贫攻坚成果,守牢不发生规模性返贫的底线,夯实全面乡村振兴的基础,现将防返贫监测和帮扶工作相关政策进行梳理和解读。

防返贫监测

1、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包括哪几类?

防止返贫监测对象(以下简称监测对象)包括: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以及因病因灾或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户(以下简称突发严重困难户)三类对象。

2、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和突发严重困难户的概念区别?

脱贫不稳定户:是指人均纯收入在我省防止返贫监测范围收入标准内,且受各种原因影响存在返贫风险,被纳入监测对象开展帮扶的脱贫户。

边缘易致贫户:是指人均纯收入在我省防止返贫监测范围收入标准内,且受各种原因影响存在致贫风险,被纳入监测对象开展帮扶的一般农户。

突发严重困难户:是指人均纯收入超出我省监测范围收入标准,但因受突发事件等各类因素影响致家庭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使其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并存在返贫致贫风险,被纳入监测对象开展帮扶的农户。突发严重困难户可以是脱贫户,也可以是一般农户。

3、哪些情况下可以认定为监测对象?

综合考虑收入支出情况(过渡期内,年度监测范围收入标准由省乡村振兴局每年年初确定公布。2022年全省监测范围收入标准6700元),以及三保障和饮水安全等方面存在的返贫致贫风险,以家庭为单位开展监测对象识别认定。具体工作中,可以分两类情况:一是农户人均纯收入在我省监测范围收入标准内,且因受各种原因影响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或三保障和饮水安全出现突出问题,依靠自身力量难以解决,存在返贫和致贫风险的农户。二是虽然农户人均纯收入超出我省监测范围收入标准,但因突发事件等各类因素导致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使其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或三保障和饮水安全出现突出问题,依靠自身力量难以解决,存在返贫和致贫风险的农户。

4、识别认定监测对象的程序是什么?

严格监测对象识别认定程序和步骤,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确保公开、公正、透明。(1)入户核查与农户授权。接到风险预警信息24小时内,由镇级组织村两委成员、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镇包村干部完成入户核查,提出初步意见,确定疑似风险户。同时完成农户承诺授权,基本信息采集等工作。农户自主申报的,申报时应一并填写承诺授权书。(2)民主评议和公示。结合入户核查、信息比对情况,村级每周组织召开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或村两委扩大会议,围绕拟纳入监测对象家庭状况、风险困难情况、落实针对性帮扶措施等,开展综合研判和民主评议。评议结果在村级公示5日,公示环节原则上只在村内开展一次,县乡不再重复公示,公示无异议的报乡镇汇总,同步采集拟纳入监测对象有关信息。对群众反映的意见和问题,及时核查核实,做好沟通解释,并向群众反馈。(3)审核批准和公告。县级乡村振兴部门接到乡镇汇总上报的名单后,2日内完成审核批准工作并予以公告,同时督促相关行业部门尽快落实帮扶措施。监测对象纳入应以县级审批结果为准。乡镇应根据县级审批结果,在3日内完成监测对象信息录入。拟纳入的监测对象信息比对与识别认定程序同步进行。识别认定一般不超过15天。

5、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怎样判定?

经济与本户连为一体,共享收支的人口。主要包括长期(6个月)共同生活人员、家庭外出务工人员、在外上学的学生、服役人员和由子女赡养的老人等。

6、监测对象落实帮扶措施要求有哪些?

在监测对象识别认定后(除风险自然消除外),原则上在10天内完成帮扶计划制定和帮扶措施申报。30天内落实帮扶措施。帮扶措施落实时间以录入全国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时间为准。对监测对象的帮扶要继续坚持精准施策。对义务教育、住房安全、饮水安全等方面存在问题,导致的单一返贫致贫风险,要及时落实针对性的单项帮扶措施,尽快解决问题,消除风险。对于其他返贫致贫风险较为复杂的,要精准识别认定监测对象的风险类型,可以结合风险类型和发展需求因人因户落实综合性帮扶措施,做到管用够用。其中对有劳动能力的监测对象,要优先落实产业就业等开发式帮扶措施,帮助他们用自己的双手勤劳致富,不能靠发钱养人,更不能用政策养懒汉。

7、监测对象风险消除的条件和程序是什么?

家庭人均纯收入要稳定超过当年监测范围收入标准、三保障及饮水安全持续巩固、返贫致贫风险已经稳定消除的监测对象,或返贫致贫风险自然消失的,按程序标注风险消除。监测对象标注风险消除程序包括村级入户核实、民主评议和公示,县级部门审核批准和公告等环节。

(联系人:熊滔 17709158880)

产业帮扶

(其中农业产业帮扶奖励标准、申报程序依据各县(市、区)文件执行)

8、耕地地力保护补贴享受对象和补助标准是什么?

拥有耕地承包权的种地农民。已作为畜牧养殖场使用的耕地、林地、成片良田转为设施农业、非农业征(占)用耕地等已改变用途的耕地,以及占补平衡中补的面积和质量达不到耕种条件的耕地不再予以补贴。对实施退耕还林政策的不予补贴;对种植苗木、草皮等用于绿化装饰以及其他破坏耕作层植物的耕地不得补贴;有条件的县(市、区)根据情况探索对占用永久基本农田新发展的林果业和挖塘养鱼的耕地不予补贴;对1年以上的抛荒地、撂荒地取消次年补贴资格,待复耕复种后可重新纳入补贴,对2年以上的抛荒地、撂荒地,除取消次年补贴资格外,依法追回上一年补贴,对常年抛荒地、撂荒地不得补贴;鼓励将开展撂荒地整治的耕地纳入补贴。每亩补贴标准为60元。

9、种粮一次性补贴享受对象和补助标准是什么?

实际承担农资价格上涨成本的实际种粮者,具体包括利用自有承包地种粮的农民,以及流转土地种粮的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以及开展粮食耕种收全程社会化服务的个人和组织。实际种粮者在合同(协议)中有明确补贴发放对象的按约定执行。每亩补贴标准不低于10元(具体标准依据各县(市、区)文件执行)。具体申办程序依据各县(市、区)文件执行。

10、农机购置补贴享受对象和补助标准是什么?

从事农业生产的个人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其中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包括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农业企业和其他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组织。农机购置补贴实行定额补贴。补贴额依据同档产品上年市场销售均价测算确定各档次补贴额度上限,测算比例不超过30%。

11、农村厕所革命奖补标准是什么?

针对农户,每座无害化卫生厕所奖补1100元(其中户厕改造每座补助1000元,后期管护公共设施补助每座100元)。

(联系人:崔世伟 13992578219)

脱贫人口及监测对象劳动力帮扶

12、外出务工交通费补助适用范围和标准是什么?

外出务工的脱贫人口(含三类监测对象)给予补贴标准不超过500元的交通费补助,每人每年只享受一次。

13、求职创业补贴对象和标准是什么?

学籍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的普通高等学校、技师学院、特殊教育院校、中等职业学校和民办高校毕业生,在毕业学年有就业创业意愿并积极求职创业的低保家庭、贫困残疾人家庭、脱贫户家庭和特困人员中的毕业生,残疾及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毕业生每人1000元。

14、一次性创业补贴适用范围及标准是什么?

对在安康市域内创办小微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且所创企业或个体工商户自工商注册登记之日起正常运营6个月以上的农民工等返乡入乡创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毕业年度和毕业2年内高校毕业生、脱贫劳动力、退役军人,按每人50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

15、乡村公益性岗位补贴对象和标准是什么?

无法离乡、无业可扶、无稳定收入的脱贫未就业劳动力(含监测对象),重点是三无人员中易地扶贫搬迁零就业脱贫户劳动力和弱劳动力,每人每月不超过600元。

16、社区工厂(就业帮扶车间)吸纳就业一次性岗位补贴、场地租赁费、水电费补贴适用范围及标准是什么?

经人社部门认定的新社区工厂或经乡村振兴部门认定的就业帮扶车间,新吸纳1名脱贫劳动力就业并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或劳务协议的,给予1000元的一次性岗位补贴。对社区工厂从业人员中脱贫劳动力数量不低于本企业(分公司、分厂、卫星工厂、车间等可单独核算)员工总数三分之一的,对其生产经营场地租赁费、水电费,按不超过实际支出额50%的标准给予补贴,补贴期限两年。

17、就业帮扶基地吸纳就业一次性就业奖补适用范围及标准是什么?

经人社部门认定的就业帮扶基地,新吸纳脱贫劳动力和农村低收入劳动力就业,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或劳务协议并在岗时间不低于6个月的,按每人2000元的标准对基地(企业)给予一次性就业奖补资金,每年累计最高不超过30万元。

18、困难群体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保费代缴政策范围和标准是什么?

从2022年1月起,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低保对象、特困人员、返贫致贫人口和重度残疾人等缴费困难群体,由政府为其代缴50元养老保险费,所需资金由省和市县财政各负担50%;对重度残疾人由省级财政为其代缴100元养老保险费。

19、就业技能培训补贴对象和标准是什么?

城镇登记失业人员、毕业学年高校毕业生(或毕业前一学年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在校生)、脱贫劳动力、城乡未继续升学的应届初高中毕业生、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退役军人(含自主就业退役士兵、自主择业军转干部、复员干部)、大学生村官、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含技师学院)、残疾人、强制隔离戒毒人员、存在返贫风险的已脱贫人口、存在致贫风险的边缘人口中具备发展条件和有劳动能力的劳动者、14-35周岁有就业创业意愿和培训需求的城乡各类青年劳动者、长江流域禁捕渔民、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但尚未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未就业劳动者、法定劳动年龄以上65周岁以下未就业的脱贫人口等群体。

(1)就业技能培训补贴:我市结合地方实际调整标准的培训项目为:修脚师初级(五级)职业技能培训课时140课时,补贴标准1800元;养老护理员初级(五级)职业技能培训课时90课时,补贴标准1800元;直播销售员初级(五级)职业技能培训课时80课时,补贴标准1800元。

组织重点就业群体开展就业技能培训的,培训后3个月内该班次就业率低于30% (不含)的,该班次就业人员可享受培训补贴,其余人员均不给予培训补贴。补贴标准按该职业(工种)初级工本地职业培训补贴标准执行。培训后3个月内该班次就业率高于30%(含)的,该班次培训合格人员均可享受培训补贴,补贴标准不低于该职业(工种)初级工本地职业培训补贴标准。具体比例为:就业率高于30% (含)以上的,补贴比例为100%;就业率65% (含)以上的,补贴比例为120%;就业率80% (含)以上的,补贴比例为150%。

(2) 创业培训补贴标准:在校大学毕业生每人每期600元;其他群体为培训合格后6个月内未创业成功的每人每期1000元,培训合格后6个月内创业成功的每人每期2500元。

(3)交通生活费补贴享受对象及标准:对脱贫未就业劳动力、就业困难人员、零就业家庭成员、城乡未继续升学的初高中毕业生中的农村学员和城市低保家庭学员等参加就业创业培训的,培训期间可给予生活费、交通费补贴,每人每天补贴标准为生活费不超过20元、交通费不超过30元,每人每期累计不超过2500元,可从专账资金支出,每年只享受1次。

(联系人:冯勋 13891533721)

兜底保障

20、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农村低保)享受条件和补助标准是什么?

家庭人均纯收入低于当地低保标准(目前农村低保标准为4830元/人年),且财产符合低保规定。分档补差,对老幼病残实施分类施保。

21、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农村五保)享受条件和补助标准是什么?

年老、残疾或未满16周岁,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无赡养、抚养能力的。目前农村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为6300元/人每年。

22、临时救助申请条件是什么?

因火灾、交通事故等意外事件,家庭成员突发重大疾病导致基本生活暂时出现困难的家庭;因基本生活必需品价格上涨、家庭成员身患疾病维持基本医疗、接受非义务阶段教育等原因,导致生活必需支出费用超出家庭承受能力,基本生活暂时出现困难的家庭;县级政府规定的因其他困难,导致基本生活陷入困境的家庭。或因遭遇火灾、交通事故、突发重大疾病或者其他特殊困难,暂时无法得到家庭支持,导致基本生活陷入困境的个人。

23、低保边缘家庭申请须具备什么条件?

家庭人均纯收入高于当地低保标准、但低于当地低保标准1.5倍,且财产状况符合低保财产要求的。

24、救助标准和申办流程有哪些?

低收入家庭中的重病、重残按单人户纳入低保;将低收入家庭纳入监测范围,按相关政策享受专项社会救助。

25、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享受对象和补助标准是什么?

具有安康市户籍并持有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中生活困难的贫困残疾人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1.已纳入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中的残疾人;2.属于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的一、二、三级残疾人。18周岁以下残疾人每人每月100元;18周岁以上残疾人每人每月60元。

26、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享受对象须具备什么条件?

具有安康市户籍并持有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残疾等级为一级、二级的视力、肢体、智力、精神和多重残疾人。

27、补助(贴)标准和申办流程是哪些?

一级残疾人每人每月120元;二级残疾人每人每月80元。

28、居住地申办低保等社会救助享受须具备什么条件?

符合救助条件,户居分离,非本地户籍但在本地拥有或租赁房屋居住,长期在本地生活的困难群众,本地居住时间不低于3个月的,可申请临时救助;本地居住时间不低于6个月的,可申请低保;本地居住时间不低于12个月的,可申请特困。

(联系人:梁炜13084810657)

健康帮扶

29、大病专项救治病种包括哪些?

救治病种:儿童白血病、儿童先心病、食管癌、胃癌、结肠癌、直肠癌、终末期肾病、肺癌、肝癌、乳腺癌、宫颈癌、急性心肌梗死、白内障、尘肺、神经母细胞瘤、儿童淋巴瘤、骨肉瘤、血友病、地中海贫血、唇腭裂、尿道下裂、耐药性结核病、脑卒中、慢性阻塞性肺气肿、艾滋病机会感染、膀胱癌、卵巢癌、肾癌、重型精神障碍、风湿性心脏病共30种。

30、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要求是什么?

持续做好家庭医生签约服务,重点做好脱贫人口及三类重点人群高血压、糖尿病、肺结核、严重精神障碍等4种重点慢病患者的规范管理和健康服务。

(联系人:郑向东13891576596)

医保帮扶

31、门诊统筹补助对象和标准是什么?

参加城乡居民医保的建档立卡脱贫户,年度支付限额为每人100元。

32、门诊慢特病补助对象和标准是什么?

符合门诊慢特病病种管理标准的参保患者。白血病、肝硬化(失代偿期)报销比例70%,封顶线2万元;血友病报销比例80%,封顶线5万元;重度精神疾病、再生障碍性贫血、系统性红斑狼疮、白癜风报销比例60%,封顶线0.2万元;脑血管疾病后遗症(康复期)、类风湿性关节炎、慢性肺源性心脏病、慢性阻塞性肺疾病、肺结核、高血压病(中危以上)、糖尿病(并发症)、冠心病、癫痫、肾病综合征、甲状腺功能减退、帕金森病、甲状腺功能亢进、心肌病报销比例60%,封顶线0.1万元;大骨节病、中重度氟骨症、慢型克山病报销比例70%,封顶线分别为0.047万元、0.063万元、0.15万元。

33、住院补助对象和标准是什么?

住院的参保建档立卡脱贫患者。市内协议定点一级医疗机构起付线200元,政策范围内费用补助比例80%,定点二级医疗机构起付线600元,政策范围内费用补助比例70%,定点三级医疗机构起付线2000元,政策范围内费用补助比例60%,市外协议定点一级医疗机构起付线500元,政策范围内费用补助比例70%,定点二级医疗机构起付线2000元,政策范围内费用补助比例60%,定点三级医疗机构起付线3000元,政策范围内费用补助比例50%。

34、大病保险补助对象和标准是什么?

经城乡居民基本医保报销后自付政策范围内费用达10000元以上的住院参保患者,实行分段按比例补偿,补偿标准:即:1万元(不含)至5万元(含)补偿60%,5万元(不含)至10万元(含)补偿70%,10万元(不含)以上补偿80%(最高不超过80%),封顶线30万元。特困人员、低保对象和返贫致贫人员起付线降低50%,补偿比例提高5个百分点,不设封顶线。

35、医疗救助(基本医疗住院救助)对象和标准是什么?

特困供养人员、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最低生活保障对象、低收入救助对象、因病致贫对象、监测户(乡村振兴部门认定的监测户中除农村特困、农村低保以外的人口)(标准若有不同,以县区为准)。

补助(贴)标准:住院医疗费用经基本医保支付后,医疗救助政策范围内个人自付费用未达大病保险起付线的,特困供养人员、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给予全额救助;最低生活保障对象按照70%的比例救助,年度累计救助限额1.5万元;低收入救助对象、特定救助对象、低收入监测范围、监测户按照50%的比例救助,年度累计救助限额1.2万元。

36、医疗救助(重特大疾病住院救助)对象和标准是什么?

特困供养人员、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最低生活保障对象、低收入救助对象、监测户(乡村振兴部门认定的监测户中除农村特困、农村低保以外的人口)。(标准若有不同,以县区为准)。

补助(贴)标准:住院医疗费用经基本医保、大病保险支付后,医疗救助政策范围内个人自付费用纳入重特大疾病住院救助。特困供养人员、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给予全额救助;最低生活保障对象按70%的比例给予救助,政策范围内个人自付费用10万元以下的,个人年度累计救助限额3万元,政策范围内个人自付费用10万元(含)以上的,个人年度累计救助限额5万元。对低收入救助对象、特定救助对象、低收入监测范围或监测户按50%比例救助,政策范围内个人自付费用10万元以下的,个人年度累计救助限额2.5万元,政策范围内个人自付费用10万元(含)以上的,个人年度累计救助限额4万元;因病致贫对象、其他救助对象按30%的比例救助,政策范围内个人自付费用10万元以下的,个人年度累计救助限额2万元,政策范围内个人自付费用10万元(含)以上的,个人年度累计救助限额3万元。

(联系人:市医疗保障局0915-3220119)

教育帮扶

37、教育帮扶监测重点工作对象是哪些?

教育帮扶监测主要指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儿童。义务教育阶段是指小学六年和初中三年,共九年;适龄儿童少年是指年满六周岁至十五周岁。把每学期开学首月作为重点监测时段,把初中作为重点监测学段,把农村脱贫户、边缘易致贫户、留守、孤儿、残疾、流动与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作为重点监测群体。确保除身体原因不具备学习条件外,所有适龄儿童少年均能依法接受九年义务教育。

38、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及资助政策申请程序是什么?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原则上每学年进行一次。各项资助政策按学年申请评定,每学期动态调整,按学期发放。

39、资助政策及标准是什么?

(1)学前教育资助。学前一年每生每学年750元,其余阶段幼儿资助标准由各县区自主确定。(2)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补助国家基础标准为每生每学年小学1000元、初中1250元,按照国家基础标准50%核定家庭经济困难非寄宿生生活补助标准。(3)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平均标准每生每年2000元,具体资助额度按贫困程度分为两档,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每生每学年2500元,一般困难的学生每生每学年1500元。(4)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享受对象条件:对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学历教育正式学籍一、二、三年级在校生中所有农村(含县镇)学生、城市涉农专业学生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除学费(含戏曲表演专业,艺术类其他表演专业学生除外)。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比例按在校城市学生数(不含城市涉农专业和戏曲表演专业学生数)的15%确定。补助标准:免学费标准按照各级人民政府及其价格、财政主管部门批准的公办学校学费标准执行(不含住宿费)。(5)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助学金。享受对象条件:资助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学历教育正式学籍一、二年级在校涉农专业学生和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标准:平均标准每生每年2000元,具体资助标准按照贫困程度分为两档,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每生每年2500元。一般贫困的学生每生每年1500元。(6)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奖励特别优秀的全日制本专科二年级以上学生,每生每年8000元。(7)本专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奖励资助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本专科二年级以上学生,每生每年5000元。(8)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资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本专科学生,具体分为两档: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每生每年3800元,一般贫困的学生每生每年2800元。(9)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本专科学生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不超过12000元,研究生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不超过16000元。学生在新学年开始前,向户籍所在县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申请办理。(10)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招收为士官、退役后复学或入学的普通高校学生实行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学费减免。本专科生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研究生每生每学年最高不超过12000元。超出标准部分不予补偿、代偿或减免。(11)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奖励特别优秀的全日制研究生,硕士生每生每年2万元。博士生每生每年3万元。(12)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奖励品学兼优的全日制研究生,硕士生每生每年8000元。博士生每生每年10000元。(13)研究生国家助学金。资助普通高校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所有全日制研究生(有固定工资收入的除外),硕士研究生每生每学年6000元,博士研究生每生每学年13000元。

40、雨露计划享受的对象和补贴标准是什么?

享受对象是正式注册学籍的2015年9月以后就读技工院校、中高职院校的建档立卡脱贫人口(含监测对象)家庭子女。学生在就读期间,无论在何地就读,均按照每生每年3000元标准补助雨露计划助学补助资金。

(联系人:田雯丹13709152606)

农村安全饮水

41、农村饮水安全相关标准是什么?

(1)水质符合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或《农村饮水安全评价准则》等相关规范;(2)农村居民生活用水量达到20升/人/日以上;(3)供水到户或人力取水往返时间不超过20分钟;(4)供水保证率一般地区不低于95%,严重缺水地区不低于90%。

(联系人:刘杰13209159866)

住房安全

42、农村危房改造享受对象须符合什么条件?

农村易返贫致贫户、农村低保户、农村低保边缘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突发严重困难农户和未享受过农村住房保障政策支持且依靠自身力量无法解决住房安全问题的其他脱贫户。对已实施过危改但由于小型自然灾害等原因又变成危房且农户符合条件(低收入群体)的,可将其再次纳入危改政策支持范围,但已纳入因灾倒损农房恢复重建补助范围的,不再重复享受危改支持政策。其他部门搬迁或有搬迁计划的,以及由民政部门负责供养的对象,不属于农村危房改造对象范围。

43、危房改造补助(贴)标准是什么?

农村危房等级由县(区)级住建部门组织专业技术人员鉴定。补助资金标准原则上C级危房(局部危险)每户1.5万元,D级危房(整栋危险)每户补助不低于2.65万元,各地可根据实际制定分类补助标准。

44、危房改造面积要求是什么?

D级危房(整栋危险)原址重建,要严格控制改造面积。1至3人户控制在40--60平方米以内,且1人户不低于20平方米、2人户不低于30平方米、3人户不低于40平方米;3人以上户人均建筑面积不超过18平方米,不低于13平方米。厨房、卫生间、杂物间等附属用房不计算房屋面积。

(联系人:周传睿13084808881)

(市乡村振兴局宣 相关政策若有调整,以新政策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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