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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西安市政府印发《西安市扎实稳住经济若干政策措施》,提出了10方面37条政策措施,执行时间从发布之日起至12月31日。
为做好贯彻落实,西安市财政局、人社局、住建局、商务局等部门相继出台了配套政策及实施细则。从实施细则看,对企业、个体工商户、个人,西安都拿出了十足的诚意,可谓“干货满满”。
■对个人
送补贴缓缴纳让你节省开支
失业人员可获取补贴和免费培训
技能提升补贴:参保职工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可按规定申请技能提升补贴。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取得国家颁发的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失业人员,纳入企业参保职工技能提升补贴政策范围。技能提升补贴申领条件继续放宽至企业在职职工参加失业保险1年(含)以上,初级(五级)1000元、中级(四级)1500元、高级(三级)2000元。
解决住房难发放租赁补贴、新增租赁性住房
发放租赁补贴:持续推进31个公租房续建项目、约5万套的建设任务;年度累计发放租赁补贴家庭不低于4400户,新增分配公租房5000套。
买车、买家电消费补贴
6月1日至9月30日,在西安市注册登记的限额以上汽车销售企业购买乘用车新车,并在西安市登记挂牌的,购车发票金额为10万元(不含)以下,每辆发放1000元汽车消费补贴;购车发票金额10万元(含)至20万元(不含),每辆发放2000元汽车消费补贴;购车发票金额20万元(含)至30万元(含),每辆发放3000元;换电模式车辆购车发票金额30万元以上的,每辆发放3000元。
公积金延期提取、补充提取
个人购买商品房、单位出售的公房、二手房、拆迁安置房;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加建电梯。从2021年12月23日起,超过5年规定提取时限的都可以延期至2022年12月31日前办理提取。
受疫情影响,职工未办理2021年度偿还购买自住住房贷款本息或无房职工租房提取业务,2022年12月31日前可以办理两年合并提取。
个人贷款延期还本付息
货车司机贷款及受疫情影响的个人住房与消费贷款等实施延期还本付息。
对因感染新冠肺炎住院治疗或观察人员、因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需要隔离观察人员、参加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人员,因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未能及时还款的逾期信贷业务不作为逾期记录报送。
■对企业
一、送资金送服务让企业更高效
及时下达留抵退税专项资金加大抗疫基金支持
对省财政厅调度的留抵退税专项资金,实行单独调拨、滚动清算,在3个工作日内调度至区县、开发区国库。全年投入312.2亿专项债资金和30.8亿一般债券资金集中用于交通基础设施、能源、保障性安居住房、公立医院、产业园区、义务教育等全市重大项目建设。
简化办理程序降低企业成本
已取得土地批复的建设项目,在签订土地供应协议的1个工作日内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对取得供地批复未取得不动产登记证书的重点项目可以凭书面承诺申报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在完成并联审批基础上5个工作日内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符合各类专项规划,并通过资源规划“一张图”平台合规性审查的市政交通项目,容缺办理规划审批。
专人服务办理证照更加快速便捷
推行“零见面”审批,鼓励领取电子证照,纸质证照免费邮递送达,开办全流程尽量压缩在半个工作日办结。
对无需现场核查的食品生产(特殊食品除外)经营、药品零售、小餐饮等重新申办许可的市场主体和申请办理股权出质登记的企业开辟“绿色通道”,专人全程服务,提前一天电话预约、第二天办结。
为有条件、有意愿转型企业的个体工商户在名称变更、证照办理等方面提供便利化服务,实施全程免费专人帮办代办。对“个转企”所涉及的行政许可证在有效期内且许可事项没有发生变化的,许可证继续沿用。
扩大信贷投放积极对接服务受疫情影响的企业
充分利用降准释放的长期资金,综合运用再贷款、再贴现等结构性货币政策工具提供的普惠资金,引导金融机构扩大信贷投放。积极在西安市运用支持煤炭清洁高效利用、交通物流、科技创新等专项再贷款资金开展融资对接。
二、送门路想办法创造更多商机
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
对政府采购领域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应当全部向中小企业预留。对200万元以上的货物和服务项目、400万元以上的工程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鼓励预留该部门采购项目预算总额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比例不低于70%。对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报价价格扣除比例由6%-10%提高至10%-20%。
支持户外经济、夜间经济发展
允许大型商贸企业利用门前硬化广场,规范、有序开展户外促销活动。鼓励商业街区、商业综合体和其他夜间聚集区域,在夜间18:00至次日凌晨在室外场地开展促销活动。如搭建临时商亭、展厅,设立餐饮夜市,鼓励举办汽车集市、文创集市等室外活动;在市场内部设置夜间临时露天餐饮、购物场所。
三、降费、退费、缓交为企业减压
加大流动资金贷款支持科技型中小微企业力度
力争服务企业达到700家次,贷款金额达到33亿元。实施科技型小微企业担保贷款补助政策,对合作担保公司给予每年不高于2000万元的担保补助。
降低社保费率缓缴社会保险费
延续实施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率政策1年,政策执行期至2023年6月30日。参保单位无需提出申请,系统自动调整参保单位缴费费率。
降低企业用地成本房产企业分期缴纳土地出让价款
推行工业用地“先租后让”“租让结合”“弹性年期出让”等方式供应,工业用地出让年期原则上不超过30年,租赁年期不超过20年,鼓励小微企业和孵化器项目优先进入标准厂房。
减轻房地产企业资金压力,用地竞买保证金按照出让最低价的20%缴纳,允许分期缴纳土地出让价款,在出让合同签订后一个月内缴纳土地出让价款50%,剩余土地出让价款可在一年内缴清。对于缴清土地出让价款50%及相应契税的,可申请预办理不动产登记。
延长土地出让价款支付期限,对因疫情管控导致无法按期缴纳土地出让价款的,可延期至疫情管控措施解除后10个工作日内缴纳。原确定的交地、动工、竣工时间同步顺延。逾期未缴纳不视为违约,不收取违约金,不计入企业诚信档案,不签订变更协议。
新招引企业租金减免、贷款贴息
对新招引工业企业,三个月内完成本地注册,租赁开发区、县域工业集中区和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标准厂房,并且年内完成设备投资不低于1000万元的,自正式租赁合同约定的租赁时间起,给予一年租金补贴,减免的租金由市、区县(西咸新区、开发区)财政按1∶1的比例分担。
减免国有企业房屋租金
对承租国有资产类经营用房的民营中小微企业及个体工商户,减免2022年第一季度(1至3月)国有房屋租金,被列为2022年西安市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所在的承租户,在一季度减免基础上增加减免3个月租金。
小微企业延期还本付息
鼓励金融机构对小微企业实施延期还本付息,对中小微企业(含中小微企业主)和个体工商户住房与消费贷款等实施延期还本付息。
四、送补贴、送奖励让企业发展稳定有活力
稳岗返还扩岗补助
对依法注册登记并为建立劳动关系的人员在西安市参加失业保险的企业、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等单位,全面推行“免申即享”。大型企业按2021年度企业及职工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50%返还,中小微企业返还比例从60%最高提至90%,其中,2022年审核企业稳岗返还时月均参加失业保险人数比上年度月均参保人数增长3%(含)以上的,按90%返还;增长人数低于3%的,按80%返还。
对商贸企业进行补贴、奖励
促销补贴:6月1日至12月31日,商贸企业参加消费促进年活动,按照活动投资额的30%给予补贴,单户企业最高补贴100万元。6月1日至12月31日,举办线下消费类展会,展会面积1万平米以上至3万平米(含)给予一次性补贴20万元;3万平米以上至5万平米(含)给予一次性补贴30万元;5万平米以上给予一次性补贴50万元。
电商奖励:互联网百强企业在西安设立全国或区域总部,且2022年营业收入超过1000万元的,给予50万元一次性奖励;年营业收入超过5000万元的,给予100万元一次性奖励。
投资、研发、吸引人才给予补助和奖励
投资支持:对从外地引进(或本地企业实施)的工业新建项目,三个月内完成本地注册,年内完成固定资产投资不低于1000万元,并且达到签约总投资额40%以上的,按照完成投资额的5%给予补助,最高不超过500万元。
研发支持:知名企业设立研发基地,与西安市高校、科研院所、创新中心开展产业链核心技术攻关及成果转化,在西安市设立研发中心、开放式创新平台并达到一定规模,且纳入秦创原创新平台的,给予最高不超过3000万元奖励。
集群支持:每引进一个固定资产投资不低于1000万元的产业链配套企业,按实际投资额的2%,给予引进单位或机构最高不超过100万元奖励。综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