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 资讯频道 > 正文阅读
(通讯员 高若鸿)城固县纪委监委落实五项制度,扎实推进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工作,用铁的纪律打造过硬的队伍。
严格执行“十条禁令”制度。按照《陕西省纪检监察干部“十条禁令”》要求,把学习贯彻并严格执行“十条禁令”作为对纪检监察干部进行经常性纪律教育的具体措施。同时,在全县纪检监察系统开展手抄一遍“十条禁令”、举办一次专题讨论交流、开展一次对照自查活动、限期整改一批问题不足“四个一”载体活动,切实强化纪检监察干部日常教育、管理和监督。
推行“监督检查审查调查承诺书”制度。要求办案人员在开展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工作前,必须签订《城固县纪委监委监督检查审查调查承诺书》,做到一案一承诺,进一步加强了对纪检监察干部履职的日常监督。
实施打听、干预,请托违规办事报备工作制度。在监督检查、审查调查、案件查办过程中,出现有打听、干预和请托违规办事等情况均需如实填写《备案表》,经所属党组织主要负责人签字报县纪委监委,依规依纪严肃问责处理,达到了做深做细做实常态化、近距离、可视化监督。
出台纪检监察干部问题线索处置管理办法。明确了受理范围、处置原则、方式,对纪检监察干部问题线索的管理、立案情况的上报、案情分析研判等工作作出规定,实行分级负责、归口管理,建立台账、定期清理,及时研判、规范处置,为规范纪检监察干部问题线索的受理和处置工作提供制度保障。
建立纪检监察干部廉政档案制度。做到逐人建档,及时跟踪、动态更新,准确掌握纪检监察干部廉政情况,并将廉洁情况作为纪检监察干部档案的重要组成部分,把好选人“第一关”。截至目前,已对换届后全县200余名纪检监察干部廉政档案进行了更新存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