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 资讯频道 > 正文阅读
(记者 张玉文 见习记者 吴宁)4月26日,记者从市“2021年生态环境状况”新闻发布会上获悉,2021年,我市中心城区优良天数304天,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3.88,同比改善4.9%,各县区优良天数305—362天,城固、西乡、略阳、佛坪、洋县、留坝优良天数同比有所增加。
主要污染物浓度方面:中心城区可吸入颗粒物(PM10)年均浓度60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4.8%,各县区年均浓度25—59微克/立方米,均符合国家二级标准;中心城区细颗粒物(PM2.5)年均浓度38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5.0%,各县区年均浓度14—37微克/立方米,除南郑和经开区外,其余县区均符合国家二级标准。
中心城区二氧化硫年均浓度9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30.8%;二氧化氮年均浓度23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4.2%;一氧化碳平均浓度1.7微克/立方米,同比持平;臭氧平均浓度125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2.3%。自然降尘量为2.54—4.66吨/平方公里·月,符合省控标准(18吨/平方公里·月),平均自然降尘量3.47吨/平方公里·月,同比下降9.6%。此外,采集的454份有效降水样品中未检出酸雨。
水环境质量方面,全市地表水环境质量总体为优,监测的64个断面(点位)均为Ⅰ—Ⅲ类水质,其中,Ⅰ类水质断面占10.9%,Ⅱ类水质断面占86.0%,Ⅲ类水质断面占3.1%。全市16个县级及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均达标,达标率100%,城市水环境质量现状排名居全省第一。
声环境质量总体良好,监测的14个村庄中环境空气质量优良率为95.2%;11条河流(湖库)水质达标率100%;4个村庄、3个农用地点位土壤质量均低于农用地土壤风险筛选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