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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安市积极推进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工作
目前已完成省级推荐
近日,记者在市政府常务会议上了解到,自从2021年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将延安市列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城市后,延安市积极开展创建工作,目前已完成省级推荐,按程序今年12月底完成城市创建任务向食安办申请省级初评,2023年接受省级初评和国家验收。
据了解,为提升城市食品安全水平,2014年国务院食安委启动了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工作,我省现有西安市、宝鸡市创建成功并获得命名表彰。2021年11月20日,经省食安委考核推荐,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将延安市列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城市。根据《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评价和管理办法》,创建工作为3年1个周期,分为省级推荐、城市创建、省级初评、国家验收4个环节。
近年来,延安市食品安全工作创新推行生产加工环节一票通和流通环节一票清制度、餐饮服务环节三池五柜八有一整洁标准,开展上好最后一道菜凌晨五点半和食品安全你我同查活动,形成了食品安全监管的延安样本。注重食品安全源头治理,大力发展生态绿色农业,强化农业投入品监管,推行食用农产品产地准出、市场准入管理,试行了农产品合格证制度,洛川、富县两个国家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县实现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和追溯二维码双覆盖。食用农产品定量监测和食品评价性抽检合格率均为100%,群众食品安全满意度连续两年位居全省前三。黄龙县、洛川县、子长市被省政府命名为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县,创建省级乡镇食品监管示范所66个,乡镇示范所累计达标率全省第一。食品安全工作连续两年获评全省A级等次。2021年4月,国务院食安委授予延安市市场监管局全国食品安全工作先进集体荣誉称号。(记者 乔建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