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 资讯频道 > 正文阅读
4月18日,搭载首票陆路启运港退税货物的班列从西安国际港站缓缓驶出,货物为陕西某企业出口至哈萨克斯坦的轻工业产品,货值11.9万美元。这标志着西安国际港务区铁路场站(即启运港)成为全国首个陆路启运港退税政策实施地。
今年2月28日,财政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联合发文,批准西安国际港务区实施陆路启运港退税试点政策。启运港退税政策是一项税收创新的改革举措。政策实施前,出口企业需将货物运输到出境口岸并办结海关手续,才能向税务部门申请退税。新的政策支持下,货物搭载中欧班列(长安号)出口申报时,备注“启运港退税”,报关单放行后即可前往税务部门办理退税手续。此项政策实施后,企业退税时间大大提前,提高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了企业的资金压力。将吸引更多出口货物从西安集结始发,有力提升中欧班列(西安)集结中心的聚集和辐射作用。
陕西海牛国际贸易有限公司负责人刘程介绍,按照以往的出口退税程序,中欧班列(长安号)运输货物从阿拉山口铁路口岸离境之后才能办理退税,从西安启运到取得退税需要的清关信息一般要一个月时间,而此单启运港退税业务从离开西安港到取得出口退税的报关单信息仅耗时5天,出口退税当日办结。“新冠疫情影响下,我们企业更需要加快资金周转速度,降低经营成本,拓展海外市场。这项政策真是‘及时雨’。”刘程说。
西安海关综合处主要负责人戴素霞表示,将继续加强与财政、税务部门密切配合,共同推进试点政策实施,确保广大出口企业充分享受到这项优惠政策,为加快中欧班列(西安)集结中心建设、促进中欧班列高质量发展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