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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鸡市4个集体(个人)获团中央表彰

2022-04-19 11:31  宝鸡日报

据共青团宝鸡市委消息,日前我市4个集体(个人)获共青团中央表彰。

全国五四红旗团委:

眉县汤峪镇团委

全国五四红旗团支部:

宝鸡市陈仓区贾村镇杜家凹村团支部

全国优秀共青团员:

仲伟 宝鸡市公共交通有限责任公司驾驶员

姚紫阳 千阳县中学2020级学生

2022年是中国共青团成立100周年。近日,共青团中央作出表彰决定,授予293个团组织全国五四红旗团委称号,授予377个团组织全国五四红旗团支部称号,授予457人(含追授3人)全国优秀共青团员称号,授予341人(含追授1人)全国优秀共青团干部称号。

据了解,本次表彰严格落实参评资格、条件和程序,受表彰的集体和个人来自学校、国有企业、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乡镇(村)、城市街道(社区)、解放军、非公企业和社会组织等各方面,基层一线的团组织、团员和团干部比例达到95%以上,具有广泛的代表性。

(素材来源:宝鸡青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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