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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利县市监局五举措打造放心消费环境

2022-04-11 13:05  安康日报

(通讯员 陈珊)近日,平利金林餐饮管理服务有限公司、平利县八仙镇秦惠万家购物广场2家企业被授予2021年度市级放心消费示范单位称号,平利县马盘山生态农业观光园有限公司等5家市场主体荣获2021年度县级放心消费单位称号。

近年来,平利县市监局以人民群众利益为中心,把群众买得放心、用得放心、吃得放心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充分发挥企业主体作用,采取五项举措破解消费环节存在的突出问题,切实解决安全、质量、价格、服务、维权五个消费者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在全县范围内掀起了营造放心消费环境、争创放心消费示范单位的热潮。

加强组织保障,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制定下发了《平利县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暨放心消费创建工作办公室关于建立县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成立了以分管县长为组长,相关部门分管领导为成员的放心消费创建领导小组,定期组织召开联席会议,紧紧围绕 安全、质量、价格、服务、维权五个放心为创建内容,进一步将各项工作内容夯实到成员单位、夯实到具体责任人,定期开展督促检查,推动放心消费创建工作的落实。

严格执法办案,维护市场公平诚信。各成员单位结合市场监管、放心消费创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扎实开展产品质量、公平计量、售后服务、诚信体系、打假治劣等专项整治,积极运用技术手段、对产品质量进行监督抽检,依法开展市场执法检查,严厉查处制假售假、假冒伪劣、以次充好、虚假宣传、合同欺诈、缺斤少两等违法行为,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积极动员申报,推动诚信体系建设。以重点企业、商场超市、餐饮服务、药品零售、金融企业为重点,组织开展放心消费单位创建工作。各参创企业高度重视放心消费创建工作,成立了由企业主要负责人为组织的放心消费创建领导机构,建立完善了放心消费创建的各项工作机制,把放心消费创建作为行业自律、构建诚信体系、提升行业管理水平的重要抓手,主动落实《放心消费创建活动参创单位承诺书》,落实首问接待制度、首问登记制度、消费争议快速和解制度、首问承诺制度和赔偿先付制度,切实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形成了消费维权工作的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推动了全县放心消费工作水平的整体提升。

开展法律法规宣传,营造良好创建氛围。充分利用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质量月、世界计量日等时间节点,以广播、电视、报纸、网站、微信等平台为载体,多层次、多角度地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教育引导市场主体守法经营、诚实守信,指导服务消费者科学理性消费,依法维护自身权益,在全县范围内形成政府主导、部门协同、企业自治、社会关注齐抓共管的良好氛围。

畅通投诉举报渠道,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各成员单位高度重视消费维权工作,设立专门机构,公布举报电话,实行24小时在线服务,积极受理上级转办案件、群众投诉案件,对核查属实的违法案件,依法立案查处,切实维护投诉人的合法权益,对核查不构成违法的案件,及时依据法律法规准确回复。并针对疫情防控时期新的消费特点,县市监局积极与各市场主体签订三保(保价格、保质量、保稳定)承诺书,并主动衔接公安、教育、卫健等部门开展消费安全培训,倡导科学理性消费,督促诚信守法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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