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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随着网络直播的盛行,“打赏经济”繁荣一时,由此滋生的打赏乱象及经济纠纷层出不穷。近日,陕西省商洛市柞水县人民法院就审结一起因直播打赏引起的网络服务合同纠纷案件。
原告张某在某直播平台观看了女主播王某的直播后,对其产生了强烈好感,为向王某表达心意,张某出手阔绰,累计给王某进行平台打赏或私下转款近10万元。王某为了留住张某继续为其付出金钱,违心同意与张某结婚,张某信以为真,并一再催促两人早日领证结婚,眼看张某越发“疯狂”,王某这才坦白自己是贪图张某钱财,并未付出真心,张某听后犹如当头一棒,回想自己的“付出”,张某悔不当初,遂起诉至柞水县法院,要求王某退还打赏资金。
柞水县法院速裁团队立即在网上组织双方进行了调解,经过释法明理,最终张某、王某达成和解协议,王某表示可以退还一部分款项,张某同意撤诉。
法官提醒:
直播打赏请量力而为,主播直播请注意“分寸”。作为一个心智成熟的成年人应当知悉自身行为的性质,且应当承受自身行为所带来的法律后果。而主播也要注意,在从事直播活动过程中不可出现引诱、欺骗他人进行打赏的行为,否则轻则合同无效需要退回款项,重则可能会涉嫌诈骗犯罪面临牢狱之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