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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记者 朱媛媛 杨媚
市道路交通安全委员会决定:“从今年2月15日起至4月15日,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低速电动车整治行动。从生产销售、非法营运、违法上路等方面整治低速电动车违法乱象。”我市交警部门严查整治驶入禁行区域的低速电动车(包括老年代步车),对违反者一律扣车处罚。
低速电动车主要指行驶速度低、续驶里程短,电池、电机等关键部件技术水平较低,用于载客或载货的三轮、四轮电动机动车(包括老年代步车等)。因其驾驶灵活、售价低廉、易于购买且不需具备机动车驾驶证等特点,备受老年人等消费群体的喜爱,成了马路上的“常客”。然而,由于低速电动车市场是自发形成的,多数产品生产使用未纳入机动车管理体系,产品性能不符合机动车安全技术标准。
近年来,我市低速电动车增长迅猛,因其随意乱行乱穿、乱停乱放等违法行为造成的交通拥堵、引发的交通事故逐年呈上升态势,严重影响城市绿色交通、慢行交通发展和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严查无牌无证、违停、不按规定车道行驶、逆行、不遵守交通信号灯等违法行为。”市公安局交警部门相关负责人表示,将在城市核心区域划设重点管控区,明令禁止低速电动车违法上路行驶,对违反者依法进行教育、处罚,责令被处罚人写出不再违法上路行驶的承诺书,或扣车处罚。
除了道路执法检查外,市场监管部门将严把市场准入关,集中清理整顿电动车销售市场,取缔无经营资格、超范围经营、销售违规产品,严厉打击查处虚假广告宣传行为,并依法扣押违规车辆,曝光非法销售老年代步车企业,并责令限期整改,对屡教不改者,取消其市场准入资格。交通运输部门将通过加强汽车修理厂管理,督促各修理厂禁止维修老年代步车,倒逼老旧老年代步车自动淘汰,并严查老年代步车非法运营载客行为。各县区政府将以社区(村)为单位全面排查本辖区低速电动车基本情况,建立健全驾驶人员及车辆分类详细台账,促进整治深入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