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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 宋秉琴)2月6日晚,宝鸡市公安局金台分局东风路派出所民警在处置一起警情时,醉酒男子张某不但不配合,还殴打民警,最终张某因涉嫌袭警罪被金台公安依法刑事拘留。
2月6日晚,私家车主张某因让行与出租车司机发生争执并殴打出租车司机,110接警后,指令东风路派出所迅速处警。民警赶到现场制止时,张某不但不听劝阻,还用拳打向民警脸部。民警将张某带回所里调查时,张某对民警谩骂不止,民警发现其酒后驾车,便联系了交警部门到医院对其抽血进行酒精检测,期间,张某又对民警打骂抱摔。
为维护民警执法权威,保护民警合法权益,金台公安分局维权委指派店子街派出所侦办此案,该所抽调精干警力立即将张某抓获,并全面收集固定证据。
张某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2月7日,店子街派出所将涉嫌袭警罪的犯罪嫌疑人张某依法刑事拘留。
2021年3月1日,刑法修正案(十一)正式实施,袭警罪独立成罪,规定: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使用枪支、管制刀具,或者以驾驶机动车撞击等手段,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警方提示:民警依法履行职务受到法律保护,配合警方执法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警方对于侵犯民警执法权威的违法人员始终坚持“零容忍”,依法严厉惩处,绝不手软,全力维护法律尊严和民警执法权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