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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鸡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召开

2021-12-29 22:31  宝鸡日报

(记者 张沛)12月29日,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召开。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党组书记马秉寅主持会议并讲话。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关于宝鸡市2020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关于宝鸡市2021年第二批新增政府债券收支安排和市级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报告,关于市十五届人大六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市十五届人大六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市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选举工作委员会关于宝鸡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换届选举工作有关问题的说明。审议了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关于2021年度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情况的报告。审议并表决通过了宝鸡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2021年第二批新增政府债券收支安排和市级预算调整方案的决定;宝鸡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宝鸡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分配和代表选举时间的决定。会议对3个专项报告进行了满意度测评。会议还表决通过了有关人事事项,新任命同志向宪法宣誓。

会议强调,要持续强化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审计监督,注重审计结果运用,积极推进落实审计公开,建立审计查出问题整改、跟踪检查的长效机制,从源头上杜绝问题的发生。要科学合理使用政府债务资金,加快推进债券项目建设,提高债券资金使用绩效。要坚持问题导向,认真分析研究解决问题的办法措施,增强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实效,不断提高代表满意率。

会议要求,要规范程序,严格把关,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我市备案审查整体工作。要夯实责任,从细从实做好人代会各项筹备工作。常委会各组成人员要紧紧围绕全市中心工作、人大重点工作、群众关注热点等内容,精心准备议案建议,切实把代表职务履行好。要时刻绷紧疫情防控这根弦,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各项措施,全力以赴做好各项防控工作,以实干实绩为全市疫情防控大局做贡献。?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党组副书记张万奎,副主任王都让、曹海芹、杜长生、陈爱民、田来锁,秘书长范同兴及常委会其他组成人员参加会议。市委常委、副市长时镇列席会议并就人事事项作说明,市监察委员会、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负责人列席会议。

宝鸡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批准2021年第二批新增政府债券收支安排和市级预算调整方案的决定

(2021年12月29日宝鸡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二次会议通过)

宝鸡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财政局局长崔省强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宝鸡市2021年第二批新增政府债券收支安排和市级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报告》。审查了我市2021年第二批新增政府债券收支安排和市级预算调整方案(草案)。

会议同意宝鸡市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提出的审查结果报告。决定批准2021年第二批新增政府债券收支安排和市级预算调整方案。

宝鸡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宝鸡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分配和代表选举时间的决定

(2021年12月29日宝鸡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二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有关规定,宝鸡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关于宝鸡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分配和代表选举时间决定如下:

一、宝鸡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为392名。

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有关规定,结合实际,除留2名机动名额外,其余390名(含市推72名)代表名额分配到12个县区选举。具体分配如下:

岐山县43名(市推9名) 扶风县38名(市推8名)

眉 县27名(市推5名) 千阳县17名(市推2名)

陇 县22名(市推4名) 凤 县17名(市推3名)

太白县13名(市推2名) 麟游县16名(市推2名)

金台区46名(市推8名)

渭滨区50名(含宝鸡高新区4名,市推8名)

陈仓区56名(含宝鸡高新区6名,市推11名)

凤翔区45名(市推10名)

三、宝鸡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于2022年1月31日前选举产生。

宝鸡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任免人员名单

(2021年12月29日宝鸡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二次会议通过)

(一)

决定任命:

佘俊臣为宝鸡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决定免去:

张礼涛的宝鸡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

(二)

免去:

王 艳的宝鸡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庭长、审判员职务;

王全怀的宝鸡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佘俊臣同志简历

佘俊臣,男,汉族,1977年10月生,江苏海安人,1997年6月入党,2002年7月参加工作,研究生学历,法学硕士。现任宝鸡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党组成员。

1995年9月至1999年9月在苏州大学法学院经济法专业学习;1999年9月至2002年7月在苏州大学法学院法学理论专业学习;2002年7月至2003年7月为江苏省扬州市委办公室科员;2003年7月至2007年2月任江苏省扬州市委办公室农村处副主任科员(其间:2005年11月至2006年11月在扬州市维扬区城北乡挂职锻炼);2007年2月至2009年2月任江苏省扬州市委办公室农村处副处长、主任科员;2009年2月至2010年6月任江苏省扬州市委办公室综合二处副处长、主任科员;2010年6月至2010年12月任江苏省扬州市委研究室宣教处处长;2010年12月至2011年1月任江苏省仪征市委常委、组织部部长;2011年1月至2012年12月任江苏省仪征市委常委、组织部部长,市委市级机关工委书记;2012年12月至2016年1月任共青团江苏省扬州市委书记(其间:2014年9月至11月在江苏省委党校第8期中青年干部培训班学习);2016年1月至2018年1月任江苏省扬州市委副秘书长,市体育局局长、党组书记;2018年1月至2020年10月任江苏省宝应县委副书记、县长(其间:2019年9月至11月在江苏省委党校第18期中青年培训班学习);2020年10月至2021年4月任江苏省扬州市政府副秘书长、办公室主任、研究室主任、市大数据局局长(其间:2020年10月至2021年1月在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第3期中青年干部培训三班学习);2021年4月至2021年11月任江苏省扬州市政府副秘书长、办公室主任、研究室主任、市大数据局局长、一级调研员;2021年11月至2021年12月任宝鸡市人民政府党组成员,2021年12月以后任宝鸡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党组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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