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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民政厅印发《规划》明确儿童福利与未成年人保护事业发展11项主要指标

2021-12-22 10:20  西北信息报

近日,陕西省民政厅印发《陕西省“十四五”儿童福利与未成年人保护事业发展规划》(以下简称《规划》),《规划》明确了“十四五”时期,儿童福利与未成年人保护事业发展11项主要指标,包括机制建设、保护机构、专业服务、热线开通、示范创建、友好城市、康复教育等方面工作。

全面完成儿童福利机构优化提质和创新转型工作,儿童福利机构高质量发展态势不断巩固。儿童福利机构资源配置更加优化,权责关系更加明确,保障服务更加高效。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覆盖率及标准化和规范化水平有效提升。儿童福利和未成年人保护设施更加完善。儿童福利服务和未成年人保护管理实现工作标准化、服务精准化、手段信息化、队伍专业化。儿童友好城市、“全国未成年人保护示范县(区)”建设取得显著成效。

围绕四大任务形成儿童福利与成年人保护上下衔接、左右联动

“十四五”期间,陕西民政系统将围绕完善儿童福利和未成年人保护法规政策体系,健全儿童福利和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机制,完善儿童福利和未成年人保护服务体系,完善儿童福利和未成年人保护服务体系四大任务。

积极推动出台地方性法规和政策文件,健全儿童福利和未成年人保护法规政策体系。到2025年底,基本形成上下衔接、左右联动的儿童福利和未成年人保护法规政策体系。

建立和完善省市县三级联动的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协调机制,统筹、协调、督促和指导有关部门做好儿童福利和未成年人保护工作。

稳步提高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保障水平。持续提高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在医疗、康复、教育、就业、住房等方面的保障水平,不断拓展保障范围,确保保障标准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匹配,与相关社会福利标准有效衔接。以全体儿童为对象,拓展儿童福利的供给内容,推动示范性儿童友好城市、全国未成年人保护示范县(区)。儿童友好社区建设,打造一批儿童福利和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示范地区、示范项目。

硬件与软件齐抓建成100个儿童友好社区

建设全国未成年人保护示范县(区)。在关中、陕南、陕北建成3-6个全国未成年人保护示范县(区)。百家儿童友好社区建设。在关中、陕南、陕北各选择30-40个社区,通过5年建设,建成100个儿童友好社区。

探索形成普惠型、发展性儿童福利和未成年人保护的陕西模式。建设52个县区级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打造2000个以上儿童之家。

推动市级儿童福利机构加强基础设施、设备建设,到2025年,改扩建8个儿童福利机构,完善儿童养育、残疾儿童康复、医疗、特教及开展家庭式养育等所需的设备。推进县级儿童福利机构转型发展。确保市、县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有相对独立的人员、场地、经费,实现实体化运行。

强基赋能坚持效率与专业并重

加快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认定“一网通办”“全省通办”。依托“12345”政务服务热线,及时受理、转介侵害儿童福利和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投诉、举报。

按照“分层级、多形式、全覆盖”的原则,组织开展儿童工作业务骨干培训,儿童督导员、儿童主任年参训率达到100%。完善康复师、孤残儿童护理员、社工入职培训和定期培训制度,开展康复师、孤残儿童护理员、社工职业技能等级、资质认定。常态化开展儿童福利和未成年人保护“政策宣讲进村(居)”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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