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 资讯频道 > 正文阅读
近期国内疫情形势严峻,西安市确诊病例关联的密切接触者在我区有公共场所活动轨迹,请广大群众自行核对近期活动轨迹,是否与以下密切接触者有同时段、同空间暴露史,现将密切接触者活动轨迹公布如下:
(一)李某甲,女,现住址在汉滨区。于12月6日到西安交大一附院神经内科就诊,为西安市12月15日公布的新冠肺炎确诊病例1刘某某的密切接触者。目前李某某已转运至集中隔离点实施医学观察。其公共场所活动轨迹如下:
12月12日,16:20李某某乘坐西安到安康大巴车,于19:20到达安康高客站,家人接回家后未外出。
12月13日,18时左右,李某某在大桥路张亮麻辣烫就餐;19时至19时30分在巴山西路万友水果蔬菜超市购物;19时41分在供电局对面欧丰园购物后回家未外出。
12月14日,无公共场所活动轨迹。
12月15日,早上8时李某某自驾前往老年大学古筝班上课,课程8时30分开始至10时30分结束,下课后自驾回家,同班共12人。18时55分在安大隔壁欧丰园购买面包,此间接到疾控中心电话后骑车回家。23时左右专车转运至集中隔离点。
李某甲首次新冠病毒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采集11份居家环境样本,新冠病毒核酸检测结果均为阴性;采集14份活动场所环境样本,新冠病毒核酸检测结果均为阴性。
(二)李某乙,女,现住址在汉滨区。于12月6日到西安交大一附院神经内科陪同朋友就诊,为西安市12月15日公布的新冠肺炎确诊病例1刘某某的密切接触者。目前李某某已转运至集中隔离点实施医学观察。其公共场所活动轨迹如下:
12月12日,16:20李某乘坐西安到安康大巴车,于19:20到达安康高客站,家人接回家后未外出。
12月13日,10时从家步行前往喜盈门中心店购物,11时购物结束后返回家中。
12月14日-15日无其他公共场所活动轨迹。
12月16日凌晨,专车转运至集中隔离点。
李某乙首次新冠病毒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采集6份居家环境样本,新冠病毒核酸检测结果均为阴性;采集15份活动场所环境样本,新冠病毒核酸检测结果均为阴性。请与以上人员活动轨迹有重合的人员,现在汉滨辖区居住的请立即向区疾控中心和村(社区)、单位报告;已到外县区的人员请立即向当地疾控机构及所在镇村(社区)、单位报告,做好居家不外出、带口罩、健康监测,并主动配合落实相关健康管理措施。对故意隐瞒和拒不配合而导致疫情传播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法严肃追责。联系电话:区疾控中心0915-3203371。
请广大居民不信谣、不传谣,坚持规范佩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不聚集,保持安全社交距离。咳嗽、打喷嚏时注意遮挡,使用公筷公勺,积极主动接种新冠病毒疫苗,保护好自己和家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