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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员 刘际勇)汉中两级法院认真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增强生态文明建设的紧迫感和责任感,聚焦汉中“绿色循环·汉风古韵”战略定位,实行最严格的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制度,筑牢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的最后一道防线,发挥司法能动性,助力汉中“两山两江”保护,形成了许多好的做法,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
创新环境资源审判机制,加强审判队伍建设。汉中中院于2021年9月印发了《关于加强“两山”生态环境保护审判工作的通知》,确定在中院行政审判庭(赔偿委员会办公室)成立涉环境资源类民事、行政、刑事“三审合一”的审判团队,并在我市11个基层法院各确定一个法庭,作为“两山”生态保护法庭,集中优势和专业力量审理辖区内涉环境资源类案件,使环境资源审判工作更加规范、高效。
增进与检察机关、行政机关的沟通协调,逐步形成以法院为主导的涉环境资源类公益诉讼审理格局。在环境公益诉讼案件办理中,及时与检察机关沟通,就相关法律问题交换意见,共同研究案件审理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问题,并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有关行政机关人员旁听案件审理,争取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审判工作的理解与支持。同时,通过巡回审理、公开宣判等多种方式开展以案讲法,扩大行政公益诉讼案件的效果,逐步形成以法院为主导的行政公益诉讼审理格局。
增进交流合作,加强与汉江、嘉陵江流域内相关法院的司法协作配合。为实现嘉陵江流域一体化司法保护,统一裁判标准和尺度,汉中法院于2020年6月与宝鸡中院、四川广元中院、甘肃陇南中院共同启动川陕甘秦岭南麓嘉陵江上游生态屏障司法保护协作,签订了《川陕甘秦岭南麓嘉陵江上游区域环境资源审判协作框架协议》。2021年4月,汉中中院又与川陕甘渝四省市11家中院签订了《嘉陵江流域环境资源保护司法协作框架协议》。下一步,汉中中院将筹备召开汉江流域司法保护协作会议,实现汉江流域一体化司法保护。
积极推动建立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基地。汉中中院依托各基层法庭,探索在佛坪、洋县等地建立大熊猫司法保护站,构建大熊猫国家公园汉中范围内司法保护工作新框架。同时,在汉江、嘉陵江流域一体化司法保护的基础上,探索、推动建立涉环境资源类审判的惩治、教育、修复等功能一体化平台建设,统筹整合生态环境修复费用以及服务功能损失款项,共同推动形成集生态环境司法修复、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实践、生态环境司法保护示范等多功能于一体的生态环境司法保护示范基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