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 资讯频道 > 正文阅读
12月15日,接西安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协查函,经调查我市周某与西安确诊病例刘某于12月6日在交大一附院可能有过相关接触,为其密切接触者(B类),周某已于2021年12月15日集中隔离管控,两次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现紧急寻找在下列场所同一时间段与该密接者可能有过接触的人员。
2021年12月14日14日9时-11时在旬阳市妇幼保健院二楼内科门诊和检验科等科室的就诊患者、15日9时左右在旬阳市妇幼保健院做核酸检测人员。
2021年12月15日上午9时左右至9时45分妇幼保健院对面泰康药店买药人员,9时45分至10时04分在自强广场民威超市买菜人员。
请与以上密切接触者活动轨迹有交叉人员第一时间向所在社区(村)报备,配合落实集中隔离、健康监测和核酸检测等管控措施,有异常情况及时报告。如有瞒报,将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在此,提醒广大市民 不要恐慌,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科学佩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保持安全社交距离;不扎堆、少聚会,保持良好的卫生习惯,倡导健康生活方式;积极主动接种新冠疫苗。如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要佩戴好口罩,及时到发热门诊排查和诊疗,并如实告知旅居史,就医过程中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旬阳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
联防联控工作指挥部办公室
2021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