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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中央宣传部、司法部、民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全国普法办公室联合印发了《乡村“法律明白人”培养工作规范(试行)》,从工作原则、培养目标、基本条件、主要职责、遴选培训、使用管理及保障实施等方面对“法律明白人”培养工作作了规范。要求到2025年,每个行政村至少培养3名“法律明白人”。
村民在日常的生产和生活中,难免会遇到这样那样的矛盾和问题,但由于不少村民或法治意识淡薄、或缺少相关的法律知识、或对法律法规一知半解,要么不知道如何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要么曲解法律法规,一味地认死理钻“牛角尖”,把矛盾不断激化,甚至酿成了大错。
“法律明白人”,是在推进农村法治建设、推动基层普法和依法治理过程中培养出来的学法、尊法、守法、用法的带头人,他们中有村干部、致富能手、乡贤,也有热心的法律爱好者。村民身边有了“法律明白人”,由他们现身说法,解决村民日常生产生活中的法律问题,带动村民提升法治素养,不仅把法治宣传教育直接延伸到了“神经末梢”,有利于健全和完善精准有效、更接地气的普法工作体系,而且“法律明白人”都是一些善做群众工作的熟面孔和热心人,能从实际出发,用村民听得懂的大白话、大俗话,开展法治宣传、提供法律咨询、调解矛盾纠纷,更容易获得村民的理解、支持和信任,从而把矛盾和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促进农村和谐和稳定。
期待乡村“法律明白人”能够尽快多起来!
据(《人民法院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