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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康市将全面组建应急综合执法队伍

2021-12-06 09:06  安康日报

(通讯员 刘伟)日前,市委编办印发《关于设立县(市、区)应急管理综合执法大队的通知》,标志着县(市、区)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机构组建工作全面进入实施阶段。

按照中央、省委关于深化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相关精神,市委编办牵头负责市、县两级应急综合执法机构整合组建工作,改革推进中,市委编办立足职能职责,吃透改革精神、深入调研摸底、科学制定应急执法机构组建方案。

为确保县(市、区)应急综合执法机构在年底前全部顺利组建,《通知》明确了县(市、区)应急综合执法队伍管理体制、职能职责、机构设置,人员编制及领导职数等,扎实推进应急管理领域内一支队伍管执法,明确应急执法队伍统一行使应急管理、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等行政执法工作,县(市、区)自然资源、水利、林业、住建、民政等部门不再承担地质灾害、水旱灾害、森林草原火灾、防震减灾等有关应急抢险和灾害救助方面的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职能。各县(市、区)均在原安监执法队伍基础上,重新组建应急管理综合执法队伍,确保应急执法机构设置到位、职责明确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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