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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磅!宝鸡物业服务收费将迎来调整

2021-11-02 16:31  宝鸡日报

(记者 刘彬)2022年1月1日起,《宝鸡市物业服务收费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将开始执行。记者了解到,《细则》将有以下三个方面的特点:

一是落实物业服务收费“一费制”政策。按照相关要求,合并现行的物业费、电梯费、水电公摊费三个收费项目,统称为物业服务费。

二是规定物业服务收费减免政策。空置房屋物业服务费、空置车位停车服务费分别按照服务合同约定收费标准的70%、50%交纳,明确了住宅小区临时停车免费的几种情形。

三是规范物业收费行为。住宅销售前,《前期物业服务合同》《车位租售方案》和《临时管理规约》要在销售现场醒目位置进行公示;房屋装修垃圾清运费的收费标准由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自行约定;物业服务企业不得收取装修押金、装修人员出入证工本费、电梯使用费等费用;物业服务收费标准的调整要在政府指导价范围内,按照《民法典》“业主共同决定事项”的有关要求组织实施。

此外,《细则》还对市区住宅小区物业服务费和住宅小区停车服务费进行了调整(见下图)。

(宝鸡市市区住宅小区物业服务收费政府指导价标准)

(宝鸡市市区住宅小区停车服务费政府指导价标准)

据了解,宝鸡物业服务政府指导价收费标准为最高限价,物业服务企业可以在等级水平内下浮。市区物业服务收费按照物业服务的不同性质、特点和阶段,分别实行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成立业主大会之前的住宅小区(多层、高层)、保障性住房、房改房、老旧住宅的物业服务费和停车服务费实行政府指导价,已成立业主大会的实行市场调节价。别墅、公寓、商业、办公写字楼等政府定价范围以外的按市场调节价执行。物业服务收费等级标准将依据《宝鸡市普通住宅小区物业服务等级指导标准(试行)》规定的服务等级标准,由高到低设定为一级、二级、三级、等外四个等级。宝鸡各县收费标准可根据实际情况,参照《细则》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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