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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到2030年培养10万名基础教育骨干教师

2021-10-19 00:02  西北信息报

陕西省教育厅和省人社厅近期联合出台加强新时代基础教育教师队伍骨干体系建设的意见明确:到2030年,进一步完善省、市、县三级,教学名师、学科带头人、教学能手三类为主的“三级三类”骨干教师体系,进一步形成遴选与培养、管理与使用一体化的骨干教师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培养造就10万名能够在推动基础教育改革发展、全面提升基础教育质量发挥示范带头作用的骨干教师队伍,进而带动全省基础教育教师队伍整体素质的提高。

具体要求是:按照所在县(区、市)基础教育专任教师数15%的比例,在全省建立一支6.35万人的县级骨干教师队伍。县级三类骨干教师分别命名为县(区、市)级教学名师、学科带头人、教学能手,遴选与培养规模分别为5000名、1.25万名和4.6万名。

按照全省基础教育专任教师数3%的比例,建立一支1.15万人的省级骨干教师队伍。省级三类骨干教师分别命名为陕西省教学名师、陕西省学科带头人、陕西省教学能手。其中,省级教学名师1000名,每批次遴选培养100名;省级学科带头人2500名,每批次遴选培养250名;省级教学能手8000名,每年遴选培养800名。主要从市级骨干教师中产生。

具体的实施时间为:2021年1月至2030年12月,每年度组织一次。其中每个批次教学能手通过评选命名,每个批次学科带头人遴选与培养期限拟定为1.5年,每个批次教学名师遴选与培养期限拟定为2年,培养期满经考核合格后命名。

实施范围为:教师法规定的全省基础教育在职在岗一线教师和教科研人员(不含所在学校或单位正职领导)。按照分级分类管理、共同培养使用的原则,省级骨干教师的遴选与培养工作由省教育厅、省人社厅组织实施,市、县教育部门支持配合;市级骨干教师的遴选与培养工作由市级教育、人社行政部门组织实施;县级骨干教师的遴选与培养工作参照执行,省、市应给予指导和帮助。张彦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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