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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2021年10月17日上午12:03 陕西省卫生健康委官网发布消息,10月16日0时-10月17日7时,陕西新增2例外省游客核酸检测阳性病例。
外省游客核酸检测阳性病例:闫某,女,62岁;姜某,男,62岁,两人系夫妻,均为上海某高校退休教师。10月9日,该夫妇2人乘坐CA1216次航班(上海浦东—西安)在西安中转,乘坐MU9649次航班(西安—张掖)转机前往张掖市,后在甘肃、内蒙古自驾旅游。10月15日13时38分,该夫妇2人持13日内蒙古额济纳旗人民医院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搭乘MU2165航班(嘉峪关—西安)入陕,17时入住(西安市)唐隆国际酒店。10月15日9时,在甘肃嘉峪关中医医院进行1:10混检,结果异常,当地通知该夫妇2人原地等候,但该夫妇2人自行离开。10月16日上午9时,该夫妇2人乘坐出租车前往西安市第八医院采集核酸样本,当日17时核酸检测结果初筛阳性。经省市疾控中心复核阳性,目前在西安市第八医院隔离病区观察。
为确保您和家人及他人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宝鸡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紧急提醒如下:
一、凡与上述病例轨迹在时间、空间上有交集,且现(旅)居在我市辖区的人员,请第一时间主动向所在社区(村)、单位、入住酒店等报告,并积极配合所在县区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及时落实隔离观察、核酸检测、健康监测等防控措施。
二、与上述病例轨迹有交集的人员,如出现发热、咳嗽、腹泻、乏力等症状,请佩戴好一次性医用口罩或以上级别口罩,立即到就近的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诊,就医过程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就诊时请主动详细告知医生个人旅行史、接触史,以便于及时排查。
三、对因瞒报、缓报、谎报等造成疫情扩散等严重后果的,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请广大市民继续保持规范佩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保持安全社交距离等良好卫生习惯,少聚集、少聚餐,分餐制,用公筷,倡导健康生活方式。如非必须,请不要出境、不要前往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和出现本土病例的地区。如确需前往,请提前了解当地疫情防控相关要求,做好个人防护。返宝后,第一时间主动向所在社区(村)等报告,严格落实我市疫情防控相关措施。接种新冠疫苗是预防新冠病毒感染与传播的有效手段,请符合接种条件尚未接种的尽快完成接种,18岁及以上人群已完成2剂次灭活新冠疫苗接种且满6个月以上的,请尽早进行1剂次加强免疫接种。广大市民不必恐慌,做到不信谣、不造谣、不传谣,共同维护良好社会秩序。(宝鸡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