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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北京9月27日电(记者 王优玲)《建设工程抗震管理条例》已于日前施行。在国新办27日举行的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上,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副部长张小宏表示,我国从立法层面完善了建设工程抗震管理相关制度设计,条例对于提升建设工程抗震设防水平和抵御地震灾害能力具有重大意义。
《建设工程抗震管理条例》自2021年9月1日起施行。张小宏说,条例是新中国成立以来建设工程抗震管理领域的首个专门行政法规,针对建设工程抗震管理领域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提出了一系列行之有效的措施。
他介绍,条例明确了新建、扩建、改建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及相关措施;规范了已建成建设工程的抗震鉴定、加固和维护;提出要加强农村建设工程抗震设防;强化了建设工程抗震保障措施及监督管理;并强化了建设工程抗震相关主体的法律责任追究。
如何确保条例所确立的制度措施能够真正落到实处?司法部立法四局局长黄祎说,条例设定了非常严格的法律责任,强化责任追究。在加大对建设工程抗震相关主体的处罚力度上,条例进一步强化对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和抗震性能鉴定机构等相关主体的责任追究,特别是加大了对建设单位及相关责任人的处罚力度。
黄祎说,对于违反条例规定的违法行为,条例规定了责令停止施工、罚款、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或者吊销资质证书、吊销执业资格证书、终身禁止从事相关业务等处罚措施。同时,重罚出具虚假报告的违法行为。
对于农村建设工程抗震设防存在的短板,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司司长曲琦说,条例对近年来农村建设工程抗震设防的经验做法进行了制度化提升,要求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应当加强对农村建设工程抗震设防的管理,对经鉴定抗震能力不足的农村村民住宅和乡村公共设施的抗震加固要给予必要的政策支持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