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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巩琳璐)9月10日,市人大常委会召开《陕西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执法检查动员培训会。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张凯盈作动员讲话。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陈璇,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吉斌、杨长洲、刘永康、赵雅莉出席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林录印主持会议。会议邀请市发改委尾矿中心副主任关旭东为与会人员作《陕西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专题辅导。
张凯盈指出,开展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执法检查是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是落实市委“打造营商环境最优区”发展目标的具体行动,是人大的一项法定职责。各级各相关部门要站在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高度,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开展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执法检查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张凯盈要求,要把握原则,坚持依法严格开展执法检查,切实发挥“法律巡视”的利剑作用,推动法律法规的有效实施。要聚焦责任落实,对照条例规定内容,了解县区人大履行监督职责,开展监督工作情况,切实把执法检查的过程变成落实法律责任的过程,推动解决问题的过程变成深入普法、推动条例实施的过程。要围绕目标,突出重点,紧扣审批服务、流程再造、系统推进、政策制度供给、法治保障、作风提升六大具体环节中的突出问题,提出可行对策建议,推动我市营商环境的大优化、大提升。
张凯盈强调,各执法检查组要强化组织领导,加强统筹协调,夯实工作责任,保证执法检查顺利开展。要注重方式方法,采取问卷调查、明察暗访、座谈走访和满意度测评等方式,深入基层听取办事群众、企业负责人、服务对象的意见建议,确保执法检查取得实效。要强化结果导向,把发现问题、提出建议、改进工作贯穿执法检查全过程,推动解决检查中的存在问题。要转变工作作风,把这次执法检查作为“提士气、强担当、建机制、促发展”作风建设的具体行动,以高度负责的态度和严谨务实的作风,为打造办事更便捷、治理更高效、环境更优化的营商环境最优区作出人大应有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