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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员 李春晖)8月19日以来,我市连续遭受两轮强降雨,12个县(市区)126个镇办出现不同程度的洪涝灾害,为切实保障灾区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饮食安全,防止发生次生食品安全事故,近日,市市场监管局下发通知,要求全市做好汛期及灾后食品安全监管工作。
通知强调,全市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要强化政治担当,充分认识当前食品安全形势,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切实履行食品安全监管职责,严防重大食品安全事件的发生,确保人民群众汛期及灾后饮食安全。
通知要求,要突出重点,加强食品安全监管。以受灾地区、城乡结合部、农村等为重点区域,以被淹食品生产企业、小作坊、农贸市场、商店超市、餐馆饭店、单位食堂、学校食堂、工地食堂和受灾群众集中安置点为重点场所,以肉制品、水产品、方便食品、粮食制品等为重点品种开展专项检查,及时排除食品安全隐患。严禁食品生产企业使用被洪水浸泡、污染过的食品原料从事食品生产,严禁被洪水浸泡、污染过的成品出厂销售;严禁食品流通企业将受潮、洪水浸淹或变质的食品重新上市销售,严防病死牲畜禽或被洪水浸泡污染发霉变质的肉类、蔬菜、水果流入市场;严禁餐饮服务单位采购、加工和销售被洪水浸泡或被污染后的食材,以及被水淹死或死因不明、来源不明的动物及其肉制品等。同时,要做好转移安置点群众的食品安全保障,对安置点的食堂或供餐单位开展监督检查,保障受灾转移群众的饮食安全。
通知要求,要广泛开展应对灾后的食品安全知识宣传,强化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的法律意识、诚信意识和责任意识,增强灾区群众食品安全意识,引导群众安全消费。要强化应急值守,做好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准备工作,确保一旦发生食品安全突发事件,能够快速响应、有效应对、妥善处置,最大限度降低危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