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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员 李嘉)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十三届九次全会、市委五届十二次全会精神和《中共汉中市委关于加快建设区域中心城市的决定》部署要求,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完善司法举措,加大服务力度,当好服务改革发展的“促进者”、平安建设的“守护者”、司法公正的“捍卫者”,切实以高水平司法护航高质量发展,近日,汉中中院印发《关于为汉中加快建设区域中心城市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的实施意见》(简称《实施意见》)。
《实施意见》自觉把法院工作纳入市委五届十二次全会确定的加快建设区域中心城市的大局中来定位、谋划和推进,聚焦“三新”“三高”“三聚”,紧扣加快建设区域中心城市“13469”战略,答好“汉中十问”、处理好“十对关系”,从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增强为加快建设区域中心城市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的责任感、使命感,充分发挥司法审判职能、助力加快建设区域中心城市,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助推构建“三中心两高地一枢纽”六维支撑体系,强化民生司法保障、着力解决好群众急难愁盼的问题,坚持改革创新、建立健全与加快建设区域中心城市相适应的司法工作机制等五方面提出18条具体实施意见。
《实施意见》的出台,是全市法院坚持党对司法工作的绝对领导,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结合“学党史、学讲话、开新局”大讨论大调研活动,深刻领会加快建设区域中心城市的总体要求,准确把握加快建设区域中心城市的重大意义、目标任务和原则方法,坚定不移贯彻新发展理念,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依法公正高效审理相关案件,为加快建设区域中心城市提供高水平司法服务和保障的行动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