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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北京8月10日电 (记者 彭韵佳 徐鹏航)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近日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救治定点医院院内感染预防与控制工作的通知》,要求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厌战情绪、侥幸心理、松劲心态,以对人民健康和生命安全高度负责的态度,从严从紧抓好定点医院院内感染预防与控制各项工作的贯彻落实。
当前,全球疫情持续演变,病毒变异株陆续出现,国内疫情多点暴发,形势严峻复杂。
通知指出,各地要指定综合能力强、具备重症救治条件、感控管理水平高的医院作为定点医院。在常态化情况下,要将境外输入和本土散发新冠肺炎确诊病例及无症状感染者集中收治于定点医院独立区域的独立病房楼,不得与其他疾病患者同时收治于同一区域或同一病房楼。
通知强调,收治新冠肺炎患者的病房楼及其所在区域要与医院内其他区域人流、物流、空气流严格物理隔离形成隔离病区,新冠肺炎患者不得与其他疾病患者共用相同的医疗区域和医疗设备。本地发生聚集性疫情时,要于24小时内整体腾空定点医院,全部用于集中收治和隔离新冠肺炎确诊病例及无症状感染者。
通知要求,加强人员管控,确保实现闭环管理。对在隔离病区工作的,包括医务人员、管理人员、安保、后勤(含餐饮、医疗废物收集转运等人员)、保洁以及通勤车辆司机等在内的所有人员,在首次进入隔离病区前均应当完成新冠病毒疫苗全程接种,并由当地政府安排驻地,实施统一闭环管理。隔离病区工作结束后返回其他病区工作前,应当按照规定做好隔离观察和核酸检测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