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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三原县高度重视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坚持把基础提升作为主要抓手之一,按照强化基础、细化项目、提升实效的思路,对乡村振兴项目库库内项目进行再分析、再研判,优先选取涉及群众发展产业、事关农业的项目予以实施,取得了明显效果。在项目资金实施使用过程中,该县坚持做到四强化四提升,确保项目实施精准、资金运行安全、建成后群众反响好。
强化制度完善,提升管理规范性。制定和完善《三原县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管理办法》《三原县乡村振兴项目库建设实施细则》等6个制度和管理办法,进一步完善资金监督管理机制,确保衔接资金管理规范、使用精准、发挥效益。
强化逐级研判,提升项目精准性。在确定年度乡村振兴项目中,严格按照中央和省市有关政策,瞄准脱贫村、脱贫户、边缘易致贫户,广泛征求群众意见,严把项目审定、申报关。在项目村确定上,通过公平、公开竞选、择优的方式选定村级班子战斗力强、群众积极性高、开发条件相对成熟的村;在项目确定上,坚持群众参与,由村民代表大会研究讨论申报项目,经集体表决并公示期满无异议后,报镇政府专题会议复审,公示期满无异议后上报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年度乡村振兴规划,聚焦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乡村产业发展和乡村建设行动等任务,结合实际择优选定,杜绝人情关系定项目或优亲厚友等问题发生,确保乡村振兴项目符合村情民意,资金投向精准合理。
强化过程监管,提升资金安全性。在实施乡村振兴项目中,严格按照乡村振兴项目备案计划使用资金,坚决杜绝随意改变资金用途、扣减项目资金等现象发生。认真落实乡村振兴项目资金报账制、审计制和跟踪检查等管理制度,要求镇、村必须严格项目资金管理。(下转A2版)
县乡村振兴局和财政局定期对项目建设和资金使用情况进行跟踪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充分发挥纪检监察、审计监督和群众监督作用,进一步完善乡村振兴资金监督审计机制,对所有乡村振兴项目资金进行全覆盖整治,坚决杜绝户贷企用、冒名借款、违规用款等问题的发生,确保衔接资金的安全高效运行。
强化公开公示,提升项目透明性。要求项目乡镇、项目村在项目实施前后,必须将项目名称、资金来源、资金规模、实施地点、建设内容、实施期限、预期目标、项目实施结果、实施单位和责任人、12317专线举报电话等情况,通过镇、村政务公开栏村务公开栏或召开村民大会进行公开、公示。所有乡村振兴项目的实施及资金使用必须有群众代表参与规划、参与决策、参与管理,县乡村振兴督查督导组不定期对项目公示情况进行随机走访、入户抽查,确保项目知晓率达到95%以上,确保项目在阳光下管理,资金在阳光下运行,实现衔接资金精准、项目精准。
截至目前,全县共筛选审定2021年度入库项目187个,已安排资金2720万元,涉及基础提升、产业发展、金融支持等68个项目,目前58个已全面完成。(郅强 李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