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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员 何燕青)略阳县人大常委会机关在党史学习教育中,结合人大工作实际创新开展“四型机关”创建活动,出台了《关于开展“四型”机关创建活动的实施意见》,切实加强机关规范化、制度化建设,提升常委会组成人员和机关干部履职能力和水平,更好地服务于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和民主法治建设。
创建学习机关,提升干部履职能力。组织机关全体党员干部加强理论法规学习,不断提高干部队伍的理论水平和思想政治素质,提高干部队伍的专业能力和工作水平。丰富学习形式载体,坚持“三会一课”制度,充分运用好“陕西干部网络学院”“学习强国”等平台,鼓励干部坚持个人自学与集体学习相结合,激发全体机关干部学用结合,学有所悟,学有所得。坚持理论联系实际,把学习同推进人大工作相结合,做到知行合一、学用结合、学以致用,努力促进学习成果的有效转化。
创建活力机关,提升干部履职能力。加强机关内部的联系与沟通,营造机关工作人员之间互相学习、互相帮助、互相支持良好氛围,不断增强机关内部的亲和力、凝聚力和战斗力。着力丰富机关文体活动,结合主题党日活动,组织机关干部参加人大系统和县上举行的各类文体活动。加大机关文化活动阵地建设,丰富精神文化生活,为干部职工业余文化生活提供场所。组织机关干部职工积极参与“四型”机关创建活动,激发干部干事创业的激情和担当,在机关形成奋勇争先、履职尽责的良好风尚。
创建工作机关,营造团结向上氛围。依法决定重大事项,正确定位党委决策权和人大决定权的关系,使人大及其常委会作出的决议决定与党委决策同心、与“一府一委两院”工作合拍。认真履行监督职责,围绕党委决策的重点、政府工作的难点、群众关注的焦点,把事关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稳定的重大事项和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作为监督工作的重点,实施正确监督,有效监督。坚持党管干部与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选举、任免干部的有机结合,按照法定程序行使人事任免权,保证人大及其常委会选举、任免工作程序合法、公正公开。
创建代表机关,发挥代表主体作用。加强代表教育培训,建立规范的代表培训机制,不断提高代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执行职务、解决问题的能力。密切联系人民群众,忠实代表人民群众的利益和意志,不断推动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拓展代表履职渠道,扩大代表对常委会工作的参与。邀请代表列席人大常委会会议、参加工作视察检查、工作调研、执法检查,广泛听取基层代表的意见建议,使常委会通过的事项和做出的决议决定更加符合人民群众的意志和要求。
通过开展“四型”机关创建,机关上下形成学习好、状态好、工作好、履职好的良好局面。机关干部自觉加强理论和业务学习,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强,履职能力水平进一步提升,干部精神面貌焕然一新。先后有两名科级干部得到提拔,一名科级干部交流。积极组队参加县第十届全民运动会,荣获多个奖项,展示机关风采,活跃文化生活,使机关干部真正的“活”起来、“动”起来,进一步提升了干部干事创业的激情与活力。高度重视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及时将县十七届人大五次会议确定的70件代表建议转交县人民政府和县委有关部门办理。确定涉及民生领域的代表建议10件,由常委会领导牵头督办。围绕全县中心工作,邀请“味见汉中”走进略阳,推动略阳名优农产品走出去。先后开展实施基层法庭工作、企业国有资产管理、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重点建设项目推进情况视察和《大气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结果导向,提出切实可行的意见建议。同时,对“一府两院”组成人员开展履职承诺评议,有力地助推了全县经济社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