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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十三五水污染防治方法实效果佳
形成湿地17处面积约6700公顷 城市污泥无害化处理100%
7月8日,记者从市生态环境局获悉,十三五期间,积极实施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全市人工湿地建设和自然湿地恢复形成湿地17处,面积约6700公顷,城市污泥无害化处理率100%。2020年,全市8条河流20个地表水考核断面水质优良比例80%,较2015年提高38个百分点,其中,11个国省考断面水质优良比例100%,高于省考目标36个百分点。城市和县城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达标率100%,城市水环境质量连续稳定排名全省第一方阵。
水污染防治机制上,我市制定实施《咸阳市水污染防治实施方案》及年度方案,细化任务分工和工作目标,夯实各级各部门责任,逐年度实施目标责任考核。全面落实河湖长制,建立了市县乡村四级河流监管体系,全市市县乡村四级共设河长湖长4076名。同时,实行渭河流域水污染补偿和水环境质量通报制度,倒逼各县市区主动治理,形成了水污染防治合力。
饮用水水源保护上,率先在全省完成镇(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区划定,累计划定水源保护区284处。开展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行动,完成全市6个县级地表水型饮用水源保护区内29个环境问题整治。同时,每季度监测公开县级以上饮用水安全状况,每年评估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状况,目前评估结果全部达到优秀等次。
重点流域综合治理上,突出黄河流域生态保护,重点推进渭河、泾河、泔河、清河等河流综合治理,实施一河一策一断一策,成立渭河生态区保护中心,实施渭河咸阳段生态治理修复,先后投资15.4亿元,整治滩面14.27公里,划定渭河生态区保护面积91.8平方公里,取缔河道非法采砂30余家。
水污染防治水平提升上,我市强化城镇基础设施建设,县级以上污水集中处理设施设计日处理能力达到72.1万吨,城市和县城污水处理率分别达到96.4%、91.7%,城市污泥无害化处理率100%。农业农村水污染防治,累计完成639个行政村农村污水治理,治理率35.8%,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90.69%,规模化养殖场粪污水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98.26%,化肥、农药使用量保持零增长。工业企业治理,累计核发排污许可证882张,实现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全覆盖。同时,严格落实取用水总量控制和超定额累进加价制度,2020年全市用水总量控制在7.75亿立方米以内。
咸阳日报全媒体记者:刘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