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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鸡市金台区法院:群众无小事 温言解纠纷

2021-06-24 09:42  宝鸡日报

近日,一起农民工追讨工资案件的原告史女士为了感谢承办法官,特地委托其代理律师向宝鸡市金台区法院上马营法庭庭长焦兵丽送来了一面书写着“执法公正,心系百姓”的锦旗,向焦庭长深表感谢。

史女士为农村居民,自2020年8月起受雇于张某,在其火锅店当服务员,双方口头约定每月工资2700元。2020年11月某日晚,史女士与张某发生口角,史女士遂离开火锅店,不再上班,但张某一直欠付史女士工资2160元。史女士为讨要工资,多方投诉均未果。无奈之下,她只好诉至金台区法院。金台区法院受理案件后,焦兵丽庭长作为承办法官,第一时间通知被告张某到庭。通过了解得知,被告张某并非不愿支付原告工资,只是希望原告能够意识到自己的错误,向其主动道歉。在充分了解了双方意见后,焦庭长找准切入点,分别向双方开展耐心细致的调解工作。在焦庭长的主持下,双方最终都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被告当场向原告支付了欠付的工资,双方握手言和,纠纷得以圆满化解。

自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开展以来,宝鸡市金台区法院认真落实“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要求,对农民工讨薪等关乎群众切身利益的民生案件予以高度重视,围绕审判执行主业,不断加大对弱势群体合法利益的保护,彰显司法温情,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素材来源:金台区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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