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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 余婷)在“6·5世界环境日”来临之际,6月3日,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在二龙山水库管理处举行商洛市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基地揭牌仪式暨六五环境日增殖放流活动,以实际行动践行“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生态保护理念。
揭牌仪式上,商洛市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基地共建单位共同签订了《商洛市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基地共建协议》,市农业农村局发出“长江禁渔”暨水生生物保护倡议。揭牌仪式结束后,参加活动的全体人员集体参观了生态环境保护治理成果展,并在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基地增殖放流区开展水生生物增殖放流活动,投放花鲢、白鲢、黄颡鱼等鱼苗13万尾。
据了解,该基地在丹江上游的二龙山水库坝下和商州区杨峪河镇银明村分别设立增殖放流区和补植复绿区。按照《商洛市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基地共建实施办法》,商洛市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基地主要是针对法院受理的环境资源案件中,因客观因素导致受损的生态环境不可修复、不宜修复或者无修复必要的情况,采取替代性司法修复方式,通过补植复绿、增殖放流、劳务代偿等方式,异地补偿、替代修复受损的生态环境,实现“异地修复、恢复生态、总体平衡”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