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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31日,省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转交我市环境信访问题9件,市环保督察信访案件督办组按照信访办理工作方案及时转交相关县区党委及市级有关部门进行处理。
统计分析,省督察组转办的9件环境信访问题,涉及3个县区,其中汉台区4件,南郑区3件,勉县2件。从涉及类型看,涉噪声问题4件,涉生态问题2件,涉油烟问题3件。
截至5月31日,累计接到省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转交我市环境信访问题218件,居前三位的县区分别为:汉台区74件,占33.94%;南郑区32件,占14.68%;城固县24件,占11.01%。洋县、勉县各20件,各占9.17%;西乡县14件,占6.42%;宁强县12件,占5.5%;略阳县10件,占4.59%;佛坪县4件,占1.83%;镇巴县3件,占1.38%;经济开发区、兴汉新区各2件,各占0.92%;留坝县1件,占0.46%。从涉及类型看,涉水问题37件,占16.97%;涉土壤问题1件,占0.46%;涉垃圾问题10件,占4.59%;涉噪声问题35件,占16.05%;涉大气问题37件,占16.97%;涉生态问题46件,占21.1%;涉油烟、扬尘问题各13件,各占5.96%;涉其他类问题26件,占11.93%。
截至5月31日10时,218件环境信访问题转办工作全部完成,转办率100%,已办结134件,其余84件正在按程序办理中。
(市生态环境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