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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员 梁大川)今年以来,全市上下始终把易地扶贫搬迁安置住房不动产登记发证作为落实中、省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政策的重要内容和维护广大搬迁群众切身利益、加快融入发展的重要举措,周密部署,夯实措施,奋力冲刺登记发证任务。截止5月28日,全市“十三五”易地扶贫搬迁安置住房不动产登记已完成90638套(其中集中安置79469套、分散安置11169套),完成率100%,提前完成任务。
及早研究部署,全力组织推动。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及时成立易地扶贫搬迁安置住房不动产登记工作领导小组,由市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市直相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任副组长,下设综合协调组、业务指导组、经费保障组、督查问责组4个职能组,确保登记发证工作高质量、高效率开展。市自然资源局(搬迁办)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解决办证工作存在问题,制定方案,加快推进。市、县抽调1500名干部,历时半年,逐户摸清登记发证底数和情况,收集相关资料。
压紧压实责任,破解办证难题。市、县党政领导亲自部署安排,进一步压实相关部门主体责任,分管领导亲临一线带头落实、亲自破解难题,各级班子成员逐级联点,层层夯实责任,层层传导压力,全力推进安置住房不动产登记发证工作。针对登记发证中的难题,逐镇、逐点、逐户精准建立易地扶贫搬迁安置住房不动产登记发证台账,对照问题找出“症结”,用好政策,综合施策,破解难题,切实做到依法依规、应发尽发。市搬迁办及时总结推广典型做法和经验,推动面上工作深入开展。
强化督查指导,提高办证质量。市自然资源局建立县级领导驻县、科级干部到镇办制度,由包抓领导负责督促协调解决工作推进中的问题。指导县区对部分安置住房手续不全且短期内难以完善的,由县区政府制定可行方案,出具按时完善手续的承诺书。建立代办制度,由市、县搬迁办主动上门统一提取100多万份印证资料,统一审核搬迁群众身份信息,集中办理。建立督查通报制度,抽调30余人于5月份驻县督导检查,通过镇镇到、点点过、户户核的方式,每天统计汇总、通报排名,任务到天、责任到人,督促县区加快进度。同时,坚持督促和指导相结合,对发现的问题,积极指导县区加快整改完善,确保全面高质量完成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