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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转交渭南市第八批环境信访问题

2021-05-18 12:37  渭南日报

5月17日,省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转交我市第八批环境信访问题3件,市环境保护督察信访案件督办组按照办理信访工作方案及时转交相关县区党委及市级有关部门进行处理。

统计分析,省督察组转办3件环境信访问题,涉及3个县区。其中汉台区1件,城固县1件,略阳县1件。从涉及类型看,涉水问题1件,涉噪声问题1件,涉生态问题1件。截至5月17日,累计接到省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转交我市环境信访问题72件,共涉及10个县区和5个市级部门。居前三位的县区分别为:汉台区22件,占30.56%;勉县12件,占16.67%;洋县10件,占13.89%。其余为,城固县8件,占11.11%;南郑区7件,占9.72%;西乡县、宁强县各4件,各占5.56%;略阳县3件,占4.17%;佛坪县、兴汉新区各1件,各占1.39%。从类型看,涉水问题15件,占20.83%;涉大气问题11件,占15.28%;涉噪声问题12件,占16.67%;涉生态问题17件,占23.61%;涉扬尘问题4件,占5.56%;涉垃圾问题3件,占4.17%;涉其他类问题10件,占13.89%。截至5月17日10时,72起案件转办工作全部完成,转办率100%。

(市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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