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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员 谭永辉)公益诉讼制度自2017年7月1日全面施行以来,王益区检察院立足公益诉讼检察职能,紧紧围绕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英雄烈士名誉荣誉保护等领域,紧盯涉及群众切身利益、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等热点问题,依法全面履行公益诉讼检察职能,有效运用诉前检察建议、公益诉讼公开听证、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等办案手段,着力解决涉及群众“脚下安全”“舌尖上的安全”、生态环境恢复治理等“痛点”问题。截至2021年4月,共办理公益诉讼诉前程序案件151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151件;办理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2件;办理行政公益诉讼起诉案件1件;举行公益诉讼公开听证会1次。
坚持理念创新,推动公益诉讼工作提质增效。王益区检察院坚持将公益诉讼作为助力行政机关推动解决问题的手段和方法,同行政机关一起共同发力,协同推动公益保护问题的解决,共同守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2020年,王益区检察院在摸排案件线索中,发现辖区周边山林沟壑随意倾倒建筑生活垃圾问题十分突出,不仅影响附近群众的生活,对周边环境也造成了污染。针对随意倾倒建筑生活垃圾的问题,该院邀请三家相关行政机关以及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律师代表等,召开公益诉讼公开听证会,在听证会上与行政机关面对面沟通,听取各方的意见建议,听证会后向相关行政机关发出诉前检察建议,督促其依法履行职责,清运垃圾,解决好垃圾处理问题,改善生态环境。此次听证会既促进了行政机关依法履行职责,又改善了群众生产生活条件,维护了公共利益,保护了生态环境。
坚持服务大局,开展“公益诉讼守护美好生活”“汾渭平原大气污染防治”专项活动,针对河道污染、垃圾倾倒、大气污染、噪音污染等发出检察建议47件,督促相关行政机关履职整改,对一起毁林采石案件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在依法惩处被告人的同时要求其进行生态修复,对一家行政机关依法提起行政公益诉讼;开展“携手清四乱、保护母亲河”专项行动,联合该区河湖办召开联席会议,开展联合巡查,发出检察建议5件,督促职能部门修复河道3处,清理河道垃圾10余吨。
在开展环境保护公益诉讼的同时,王益区检察院围绕国有财产保护,督促行政机关履职,监督涉事企业停止非法占地2处30余亩,恢复土地原状20余亩;积极参与辖区违建别墅清查整治工作,针对韩塬水库附近违建别墅,及时督促职能部门予以拆除,恢复地块原状并栽植树木;开展“保障千家万户舌尖上的安全”专项行动,落实食品药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督促职能部门对部分食品加工生产企业,超市、农贸市场、校园周边商店等流通环节,小学、幼儿园食堂、营业药店等重点领域,以及网络餐饮服务等新兴行业开展监督检查,针对生产环境不合格、产品菌落超标、留样记录不全、网络商家未公示相关资质、执业药师不在岗等问题,向相关行政机关发出诉前检察建议36件,监督履职整改,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积极稳妥办理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关注度高的安全生产、文物保护等其它领域案件32件,实现了公益诉讼检察全方位齐头并进。王益区检察院从“保护人民群众的脚下安全”出发,就辖区道路、交通、基础设施安全,特别是窨井盖丢失、损坏、塌陷、松动等问题,向住建部门、相关街道办事处发出诉前检察建议,督促其依法履行职责;加强文物保护,探索将文物保护纳入公益诉讼监督范围,实地走访摸排辖区文物保护单位,就王家河仰韶文化遗址、雷坪寺遗址向王益区文化和旅游文物局发出全市首份文物保护领域检察建议;开展英烈纪念设施保护专项监督,针对大同英烈苑疏于管理维护问题,向市民政局发出检察建议,维护英烈纪念设施庄严、整洁、肃穆的环境和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