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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4日,省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转交我市第五批环境信访问题14件,市环境保护督察信访案件督办组按照办理信访工作方案及时转交相关县区党委及市级有关部门进行处理。
统计分析,省督察组转办14件环境信访问题,涉及7个县区。其中汉台区1件,南郑区3件,勉县4件,洋县2件,宁强县1件,略阳县2件,佛坪县1件。环境信访问题居前三位的县区分别为:勉县4件,南郑区3件,洋县、略阳县各2件。从涉及类型看,涉水问题7件,涉大气问题2件,涉噪声问题2件,涉生态问题2件,涉垃圾问题1件。截至5月14日,累计接到省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转交我市环境信访问题50件,共涉及10个县区和5个市级部门。居前三位的县区分别为:汉台区17件,占34%;洋县9件,占18%;勉县7件,占14%。宁强县、南郑区各4件,各占8%;城固县3件,占6%;西乡县、略阳县各2件,各占4%;佛坪县、兴汉新区各1件,各占2%。从类型看,涉大气问题10件,占20%;涉噪声问题11件,占22%;涉生态问题11件,占22%;涉水问题11件,占22%;涉扬尘问题1件,占2%;涉垃圾问题2件,占4%;涉其他类问题4件,占8%。截至5月14日10时,50起案件转办工作全部完成,转办率100%。
(市生态环境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