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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新冠疫情防控形势仍然严峻复杂,疫情输入风险有所上升,变异毒株传入我国风险不容忽视,广大市民应积极接种新冠疫苗,共同构建免疫屏障。
1. 按照中、省、市新冠疫苗接种工作统一部署,5月10日起,大量新冠疫苗将陆续冷链运输至我市各接种点,即日起,以县区为单位全面启动18岁及以上人群新冠疫苗集中接种工作。
2. 按照属地接种原则,以县区为单位,辖区内各级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要积极主动与就近接种单位(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等)对接联系,及时预约集体接种时间等。
3. 为提高接种效率,各单位应提前对本单位接种人员相关信息进行登记,落实组织联络人员,加强与接种单位对接,确保接种工作安全有序高效开展。
4. 没有单位的人员或个体商户,可在本社区(村)报名登记,由社区(村)与就近接种单位(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联系,安全有序组织本辖区居民进行接种。
5. 对于人员比较集中的高校、大型企业、机关企事业单位等,有关县区可以按相关规范设置新冠疫苗临时(流动)接种点,有关单位应予以积极配合,加快推进接种工作。
6. 附合接种条件的,在社区(村)、单位未登记上的人员也可直接联系辖区就近的接种单位(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预约接种,接种时须带有效证件(如:身份证、护照等),并全程佩戴好口罩,做好个人防护,保持安全距离。
积极接种新冠疫苗,共筑免疫屏障,共享健康生活!
全市新冠疫苗接种点名单
(来源:宝鸡疾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