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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从西安市政府获悉,为探索推进全市民政政务服务跨区域办理工作,切实提升婚姻登记服务水平,经报请西安市人民政府批准,陕西省民政厅同意,西安市民政局决定在全市开展婚姻登记“全市通办”工作,同时印发《西安市婚姻登记“全市通办”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方案》明确,5月6日起,男女一方或双方户籍为西安市的内地居民,可在本市任一区(县)办理结婚登记、离婚登记业务;离婚当事人不能同时在多个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申请和离婚登记只能在同一婚姻登记机关办理。
婚姻登记“全市通办”实行预约受理制,暂不受理未预约的登记申请。当事人可通过陕西省婚姻登记网上预约信息系统(陕西省民政厅官网(http://mzt.shaanxi.gov.cn/)、西安市民政局官网(http://mzj.xa.gov.cn/)、“西安民政”微信公众号等方式进行预约。
不适用“全市通办”范围包括:补领婚姻登记业务暂不实行跨区(县)办理;军人婚姻登记、婚姻登记档案查询、出具《(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业务暂不实行跨区(县)办理;本市居民同外国人、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以及华侨的婚姻登记在省民政厅婚姻登记机关办理。
《方案》明确,婚姻登记机关在保证本区(县)户籍居民登记需求的基础上,科学测算跨区域办理需求,逐步增加市民跨区域办理婚姻登记预约号数量,特别是要加强完善“高峰期”婚姻登记应急预案,确保“全市通办”婚姻登记工作平稳有序。
此外,参照民政部《婚姻登记机关等级评定标准》,西安市将加强婚姻登记机关标准化建设,进一步升级改造婚姻登记场所,优化功能布局,配足专职婚姻登记员,确保全市婚姻登记机关场地建设和人员配备全部达到国家4A级以上标准,满足市民办理婚姻登记的需求。张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