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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 郭璇)市城市管理执法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法律法规,借鉴上海、西安、咸阳等城市垃圾分类地方性法规,结合我市实际,起草了《铜川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并广泛征求了各区(县)政府及市级相关21个部门的意见建议12条,采纳意见9条,修改完善后已提请市政府全面审查。
《办法》修改完善稿共九章六十五条,包括总则、减量与促进、规划和建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和运输、分类处置和资源利用、监督管理、法律责任以及附则。从前端分类到末端处置,从责任归属到监督机制等全方位进行了规范要求,对适用范围、工作原则、职责划分、体系建设、法律责任等内容进行了明确。特别是对各级政府、各相关部门的具体责任采用列举式表述予以明确,对分类四个环节相关责任主体提出了具体要求,对单位、居民个人和社会组织的基本义务作出了详细规定,并引入了投放管理责任人义务,有利于解决社会力量参与不足、公众反应较为缓慢等问题。同时,针对生活垃圾分类各环节不同主体的违法行为规定了相应的惩戒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