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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万元国内生产总值用水量37.27立方米,相比2015年下降25.7%。
●全年用水总量90.56亿立方米,用水总量控制在目标范围内,有力保障了陕西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截至2020年,累计建成54个节水型社会达标县(区)。
●到2025年,陕西省用水总量控制在120亿立方米以内。
●到2025年,万元GDP用水量、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较2020年分别降低6%、5%。
渭河河畔、汉江之边……行走在充满山水灵性的陕西,让人不禁感叹大自然对这里的恩赐。然而,实际上受地形、气候等诸多因素影响,陕西省水资源短缺,水的供需矛盾十分突出。陕西省人均水资源量1121立方米,亩均水资源量974立方米,均不足全国平均水平的一半,陕北人均水资源量721立方米,低于国际公认的1000立方米重度缺水标准,关中人均水资源量347立方米,低于国际公认的500立方米极度缺水标准。
“十四五”期间
节水步伐贯穿一条主线,实施六大行动,强化四项保障
如何念好节水“紧箍咒”?4月16日,记者从陕西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举办新闻发布会获悉,陕西省大力实施国家节水行动,“十四五”期间,陕西省节水工作主要目标是:水资源最大刚性约束机制基本确立,节水生产生活方式成为全民自觉、水资源发展更加协调;到2025年,陕西省用水总量控制在120亿立方米以内,万元GDP用水量、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较2020年分别降低6%、5%,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提高到0.58。
陕西省水利厅副厅长丁纪民在发布会上介绍说:“对于如何加快推进陕西省实施国家节水行动步伐,概括来讲,就是贯穿一条工作主线,实施六大重点行动,强化四项保障措施。”
贯穿一条工作主线,全面落实《陕西省实施国家节水行动方案》发挥节水联席会议制度优势,加强部门联动,强化行业监管,定期通报工作进度,确保节水行动年度各项任务完成。
做好三项制度安排,加快推动《陕西省节约用水办法》修订工作,为陕西省节水工作提供法治保障。制定出台陕西省“十四五”节水型社会建设规划,明确今后五年重点工作目标任务。确定“十四五”用水效率管控红线,把水资源作为最大的刚性约束,遏制水资源过度开发和不合理用水需求。
实施六大重点行动,启动实施黄河流域深度节水控水行动,严格用水总量和强度双控。实施农业节水增效行动,协同推进高效节水灌溉。实施工业节水减排行动,大力推广节水工艺和技术。实施城镇节水降损行动,大力开展国家节水城市创建。实施重点地区节水开源行动,消减超采区地下水开采量,加强非常规水利用,陕北、关中地区地级市再生水利用率达到22%以上。实施科技创新引领行动,将节水技术及适用装备研发纳入省级科技计划指南方向。
强化四项保障措施,加强政策推动,深化水价改革。创新市场机制,推进水权水市场改革,实施水效标识管理和节水认证,推动合同节水管理。保障节水资金投入,完善金融和社会资本进入节水领域相关政策。开展节水宣传教育,普及节水知识和技能,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开展形式多样的节水主题宣传活动。
“节水优先”
陕西省万元国内生产总值用水量相比2015年下降25.7%
坚持“节水优先”,全面实施国家节水行动方案,做好顶层设计,严格节水制度,强化节水监管,节水政策法规、市场机制、标准体系趋于完善,技术支撑能力不断增强,管理机制逐步健全,节水效果明显。陕西省万元国内生产总值用水量37.27立方米,相比2015年下降25.7%;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11.73立方米,相比2015年下降32%;农业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完成控制目标;全年用水总量90.56亿立方米,用水总量控制在目标范围内,有力保障了陕西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坚持综合施策,重点行业领域节水成绩突出。陕西省共建设高标准农田220万亩,推广旱作节水技术1117万亩,改扩建池塘化循环水养殖2000多亩,发展大水面生态养殖示范基地3个,农业节水增效作用明显。积极推行园区水循环利用,共安排1710万元专项资金对13个污水处理项目进行支持,带动集中区污水处理项目完成投资近7亿元。大力推进节水型城市建设,建成国家节水型城市3个,省级节水型城市8个。实施重点地区节水开源,加强超采区综合治理,通过高效节水、水源替代、产业结构调整、地下水回灌等措施,超采区实现压采地下水量4129万立方米。
坚持示范引领,节水示范单元创建取得重大进展。截至2020年,累计建成54个节水型社会达标县(区),其中40个县(区)荣获水利部“节水型社会建设达标县(区)”称号。2020年共创建节水型企业、单位、居民小区626个,节水型中小学校85所,节水型高校18所,节水型企业8家,建成水利行业节水型机关88家,示范引领带动作用明显;遴选出6家公共机构水效领跑者,3家企业水效领跑者。
坚持长效改革,保障措施到位。筹集资金支持水价综合改革和大中型灌区节水改造。深化巩固水资源税改革成果,2020年陕西省水资源税入库14.47亿元。推进水权水市场改革,渭南市白水县、咸阳市三原县、榆林市榆阳区和延安市洛川县四个县(区)水权试点改革通过评估验收。
水是基础性的自然资源和战略性的经济资源,而水资源并非取之不尽、用之不竭。要念好节水“紧箍咒”要坚持“节水优先”,深入实施国家节水行动,把节水作为水资源开发、利用、保护、配置、调度的前提,推动用水方式进一步向节约集约转变。为构建新发展格局、推进高质量发展,谱写陕西新时代追赶超越提供良好的生活、生产、生态用水保障。西北信息报记者周生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