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 资讯频道 > 正文阅读
(记者 宋秉琴)近日,宝鸡市金台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审结一起重大买卖国家机关证件案,被告人袁某等15人因犯买卖国家机关证件罪,一审分别被判处10个月至2年6个月不等有期徒刑,并处罚金13.7万元。
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袁某等15人自2017年起采取自己办理企业“四件套”(营业执照、U盾、公司印章、单位结算卡)向他人出售、带领他人办理企业“四件套”后出售、收购企业“四件套”后高价出售等方式买卖企业营业执照400余份。
庭审中,各被告人充分认识到自己行为对社会的危害性,真心悔改。审判长、公诉人对被告人进行了法庭教育,指出当前电信网络诈骗犯罪高发,各被告人的行为客观上为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施行提供了帮助,社会危害性较大,各被告人均表示接受教育,自愿认罪认罚。
承办法官提示:近年来,电信诈骗案件高发,犯罪分子逃避打击的手段之一就是利用非法获得的银行账户分散赃款、隐匿身份。因此,任何买卖个人、企业信息和账户的行为都是在为电信诈骗分子实施犯罪提供帮助。